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之下,我国一些企业经营出现困难,部分中小企业由于长期存在贷款难造成的资金短缺。事实上,越是遇到危机,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就越是应该加强,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责无旁贷,也大有可为。
当前,社会各方面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已普遍达成共识,但在协调上存在欠缺,因而效果不够理想。一方面是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当前,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普遍非常重视,财政、税务、工商、金融、海关等部门都出台了很多政策,但是,各部门政策之间却常存在不够协调之处,支持的力度和调子不尽相同。例如,有的中小企业在履行融资担保手续时,会出现融资的非金融成本(手续费、抵押资产等)高于金融成本(贷款利率)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是金融机构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的协调。各金融机构总部虽普遍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政策,但其分支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定和流程并未根据新政策进行再造,有些只是部分改进,各金融机构传统上对企业重国有轻民营、重大轻小的倾向并未根本改变。
中小企业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在调整经济结构、推进改革开放、建立市场体制、提供就业机会、创造社会财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非规模经济中,中小企业往往是主体。即使是在规模工业十分重要的制造业中,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提供的零部件以及相关服务,也是大企业成功的必要条件。此外,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对于解决就业、维护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应当承认,中小企业融资难有其自身原因,如信息透明度差,财务管理不规范,经营管理水平较低,信用等级不足等。但这也意味着,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还有很大提升空间。金融机构应承担起社会责任,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寻找解决的出路。如金融机构应加强信贷投入,明确中小企业贷款在贷款总量和增量中的比重,切实保证中小企业的生产资金需要;对目前暂时困难、但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要及时注入部分资金,帮助企业摆脱困境。还应适应民营企业的贷款需求特点,不断完善金融服务功能,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合理简化审批程序,提高企业融资效率。健全信贷营销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区别对待主观失误与客观条件变化所形成的风险责任,鼓励信贷人员培育和发展民营企业客户,等等。
金融机构在支持中小企业的过程中离不开创新思维。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业务创新,大力发展动产质押、权力质押、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对产品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强、经济效益好和企业信誉好的中小企业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授信,适度发放信用贷款。要依据民营中小企业产权制度、业务性质和资产特点,采用灵活的担保措施,改善中小民营企业的抵押难、担保难的状况。
应该明确,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不是“扶贫”或“帮困”,而是一种双赢。中小企业发展离不开金融业大力支持,但同时也为金融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在国际金融形势持续低迷的今天,强劲的中小企业信贷需求,对于银行而言应该是难得的新的利润增长点,关键要在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和收益之间寻求平衡。金融机构应从战略的高度和长远的眼光,把扩大中小企业服务作为降低信贷资金过度集中带来的风险、培育新客户和拓展新利润增长点的重要手段,对有信用、有市尝有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培育银行忠诚、终身的客户。
实际上,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的创新企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推动力量,金融业能否对中小企业进行有效的支持,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是否可以发展成为内需主导型经济,以保持未来数十年持续快速的增长,在这方面,广大金融机构责无旁贷,也大有可为。
责任编辑:cpr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