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全国两会,国民收入分配改革成为最受瞩目的焦点之一。一方面是老百姓对收入分配现状多有不满,对改革寄予厚望;另一方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抓紧制定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国民收入分配改革箭在弦上,蓄势待发。
然而纵观连日来各媒体、各界人士对于国民收入分配改革的解读和评论,却大多以中国人向来“不患寡而患不均”为逻辑起点,将议论的重点放在了“缩小收入差距”上,调控高收入者的收入,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这样的议论本身没有错,问题是之于整个收入分配改革而言,它却是不完整的,甚至避重就轻,进而遮蔽了收入分配改革面临的根本性问题。
国民收入分配改革面临的根本性问题,在于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严重偏低,在分配国民收入这块大蛋糕时,居民收入、企业收入、政府收入失衡,政府和企业分得太多,而居民分得太少。一组数据显示,中国居民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正逐年下降,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从1995年的51.4%下降到2007年的39.7%,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992年的68.6%下降到2007年的52.3%,作为居民收入主要渠道的工资收入,在生产要素中的分配比例偏低,仅占企业运营成本的不到10%,远低于发达国家的50%……这些数据转化为人们的日常感受,就是经济在发展、GDP在增长,但很多人的收入并未增加或增加不多。全国总工会近期的一项调查显示,23.4%的职工5年来没有增加工资。
可以看出,眼下国民收入分配中的问题,首先是“大盘子”分配失衡,其次才是居民收入这个“小盘子”分配失衡。居民收入比重偏低,不仅有违“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宗旨,影响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对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造成障碍。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越来越倚重于扩大内需,扩大内需的前提则是让人们的钱袋子鼓起来,亦即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从这个角度看,对于中国百姓和中国经济而言,居民收入既患“不均”,但更患“寡”——— 正如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低水平的收入均衡(“寡而均”)也从来不是中国改革所追求的目标。
所以,国民收入分配改革有两个维度,一是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二是提高居民收入比重。两个改革维度缺一不可,但个人认为,后者应是前者的前提,也是整个国民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因为,缩小收入差距不是搞“均贫富”,重点不在于让高收入者的收入降下来,而在于让低收入者的收入升上去,这就势必要求政府“少分一点”来提高居民收入的比重——— 实际上,政府财政收入增幅长期高于GDP增幅,即是政府“分得太多”的一个明证。
在这个意义上,国民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其实是要求政府“让利于民”,这项改革首先要“剥夺”政府的部分既得利益,因此也是改革的难点所在。政府如何让利于民,少分一点国民收入蛋糕?无非是减少税费、扩大投入。既要面向企业减免税费,让利于企业,然后由企业通过提高劳动者报酬的方式让利于职工,也要面向居民减少税费。比如提高个税起征点;既加大低收入者的补贴力度,也要在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方面加大投入,增加全体公民的福祉。而减少税费和扩大投入的前提,则是政府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遏制“三公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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