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正在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获悉,我国将采取四项措施,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措施。发展改革委的报告提出将采取系列措施,以加快这方面的改革:
一是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继续提高主要农产品价格:2010年,小麦各品种最低收购价每市斤提高0.03元,稻谷最低收购价也相应提高,并力争在春播前公布。加大农业补贴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加快城镇化步伐,拓展农民外出就业空间;壮大县域经济,积极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加强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
二是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重点帮助因企业经营困难或倒闭而产生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增加收入。认真做好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并逐步形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形势和物价变化,及时调整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社会救助水平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加强社会保障建设,努力减轻低收入群体在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的支出负担。
三是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大力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完善最低工资标准。
四是加强个人收入调节。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地体现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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