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卫生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选定16个城市作为国家联系指导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指导意见指出,对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对于医改,公众的要求很简单也很朴实,就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现在医改试点扩大到16城市,拿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积习开刀,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这个减法做得好。但与此同时,新医改试点也给医院提供了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以及增加政府投入来弥补收入的减少。这是新医改给予医院补贴的加法。
这项政策性的“加减法”大有深意,凸显了医患之间的利益矛盾关系,加来减去恰恰放映出新医改是调整及调和医患矛盾的产物。从博弈论的观点看,公共政策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关系进行妥协调和符合理性原则。但也必须指出,新医改调整的重点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突出矛盾,即朝着有利于民生的方向去改革。所以,通过减法使药价降下来才契合民意。如果说达不到这个目的,或者说在减药价的同时通过加法使医院的收入保持总水平不变,就会导致这样的情况:药价降了,其他价格上涨,似乎又对冲了药品降价的好处。一升一降之间,医院的利益并未有什么损失,患者的利益却是实实在在损失了。这样的改革不过是玩了个花样,依然有负众望。
更重要的是,所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药费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更多漫无目的的医疗检查和化验也是难以承受之重。因此,如果新医改要做减法,就将这一揽子的高价和乱收费彻底减下来。在此基础上,给予医院药事服务费等方面的补贴才更为公平。
按照医改方案,公立医院承担着“公益”的基本医疗使命。所以,公立医院应该尽可能从市场化的经济人角色回归到公益轨道上来。而且,既然政府给予其“公益”的身份,医院生存就要以公共财政来进行奉养。在此情势下,所谓的“以药养医”也就成了没有意义的伪命题。这种身份的厘清,是政府和医院的双边事物,和患者无关。同理,既然是回归“公益”身份,医院医疗服务的价格问题,同样要政府来界定和管理。如果医院果真亏损,可以通过公共财政进行补贴。也就是说,公益身份的医院是将公共事业的成本摊薄到患者身上。所以,新医改减轻患者负担的减法是天经地义,让患者弥补医院亏损的加法则毫无道理。
从加减法同时使用的情况看,说明了新医改的次优性选择。因为新医改并未解决公立医院的身份定位,从而使医院兼有“公益”和市场的矛盾身份。而新的医疗体制改革又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验阶段,也使医院依然保留着政策给予的利润特权,患者享受到的优惠将大打折扣。
因此,医改试点并没有将医患关系置于平等的博弈平台上,患者依然处于弱势。新医改的加减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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