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发达国家,大型建筑的使用寿命一般都超过50年,而我国“短命”建筑不在少数。民调显示仅8%的人满意所在城市规划,83.5%的人将城市建筑“短命”的原因归咎于“地方领导片面追求形象、政绩”。(2月23日《中国青年报》)
原本应该极为严谨的城市规划现在往往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长官意志取代了科学规划,而开发商成为“第二规划局”的情况也已司空见惯。拍下地后再申请修改容积率对很多开发商而言都只能算是入门功课。城市规划应开发商的要求做出“适度”调整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很多时候,规划还没正式修改,开发商就已按新规划开工了。
领导能凭个人喜好随意改变城市规划靠的是权,开发商能让规划部门乖乖听令则是用钱开道。无论是权还是钱发挥的作用,“短命”建筑的增多都与规划过程不透明、暗箱操作过多有着直接关系。受城市规划影响最大的普通市民不仅无法参与规划的制订,甚至无法保证基本的知情权。缺乏前瞻性和总体性、朝令夕改的城市规划不仅浪费了大量社会财富,也直接影响到市民的正常生活,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
城市规划要让群众满意,首先就必须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集中群众的智慧制订出最合理的规划,改变城市规划由主要领导一人说了算的现状。不仅规划的制订过程要更加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相应的监管和问责措施也应加强。因规划失误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和社会资源浪费不能简单地以“交学费”或“没有经验”为由加以掩饰,必须让相关责任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城市规划的话语权应从领导和开发商的手中转到市民手里,真正体现民意,以保证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会因某些人的“一时糊涂”而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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