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3日电 华夏银行2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44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并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计入附属资本。
公告表示,公司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的批准,公司将严格遵守《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债券发行及有关信息披露工作,债券发行结束后,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早在去年5月,华夏银行发行次级债议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拟于2009年至2010年发行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次级债,用于补充附属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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