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艳荣)从省环保厅获悉,4月1日起,该厅将在部分重点企业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试点,9月30日前,在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安装污水自动采样装置。
第三方运营试点范围包括,以2008年底全省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统计数据为基础,烟气自动监控运营范围为30万千瓦以上烟气出口自动监控设施,涉及25家企业,共83台设施;污水自动监控运营范围为日处理5万吨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出口自动监控设施,涉及39家污水处理厂,共78台设施。安装污水自动采样装置范围为日处理5万吨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扩权县和“双三十”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共53家。
第三方运营试点合同时限为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污水自动采样装置安装时限为2010年9月30日前。
据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第三方”既不是自动监控设施生产方,也不是重点企业自身或环保机构,而是具有环保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专业化运营公司,由省政府统一招标产生。“第三方”运营费用由省财政担负。
目前,省环境执法监察局已与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运营方、自动采样装置安装企业签订了运营和安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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