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记者 司徒微微
近日,致力于预防犯罪研究的山西律师王荣利,推出了一份令人震惊的报告《2009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这其中也包括前几年已在调查、2009年作出判决的犯罪案件。在这份报告中罗列了近百名涉嫌刑事犯罪或者与刑事犯罪有关的企业家。其中作出判决的企业家犯罪案件有40例,民营企业犯罪案件中有21人作出判决。
营商环境让民企铤而走险 徐海南(浙江天外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眼下大部分资源都被央企等垄断,资源配置的问题限制了一些有实力的民企的发展。民企在很多产业都有能力做好,有的甚至可以比国企、央企做得更好。只有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在一个健康的平台上,民营企业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但同时民营企业也要注意两点:一是见机而行;二是民企要学会灵活变化,在国家制定的游戏规则下,转变发展模式和参与形式,积极地争取资源,在不同行业创造社会财富。
企业家成为犯罪高发人群 华建康(江苏宿迁市新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如果说国企企业家的犯罪行为集中在贪污受贿,对社会的危害也集中在经济领域的话,民营企业家犯罪形式和社会影响则是多元化的:不仅扰乱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对社会造成的伤害更是全面而深刻的。企业家成为犯罪高发人群,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昧着良心赚钱。这种犯罪对社会具有重大危害。除了利益,企业家更应该把社会责任心放在第一位。
企业家天天考虑“安全”问题 李肃(北京和君创业咨询公司总裁)
把民营企业家犯罪归咎为民企原罪问题是不客观的。我参加一些民营经济会议,发现不少企业家不关心企业扩张,反而在反思自己的“安全问题”。民营企业的违纪违规较多地集中于体制的“边缘突破”,是一种界线不清产生的“无知之罪”。随着经济发展的变化,我们需要的是用更规范完善的体制去弥补这些漏洞。
显示政府规范市场决心 夏志标(温州迪亚特企业管理公司总经理)
中国企业家屡触“法网”,反映了两大关键问题:一是中国的经济法规相对滞后。2009年以来,政府整顿市场的力度加大,从而更容易暴露问题。企业家违法行为,是社会的一种痛。二是中国企业家在创业发展阶段,自觉不自觉地走在“灰色地带”,而部分企业家没有顺应形势,及时调头,走向规范经营。这也说明了企业家必须学会“看天气”,看政治天气与政策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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