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促进会动态 | 理事展示 | 大型专题 | 活动展示 | 独家访谈 | 入会指南 | 企业家心语 | 宏观阅读 | 专家论道 | 经济新闻 | 环渤海财经
    在现实生活中,你和谁在一起的确很重要,甚至能改变你生活的轨迹,决定你的人生成...[详细]
与狼成狼,与猪成猪!
    中国是一个爱吃的国家,很多事情都是在酒桌上谈成的,很多怨恨也是在酒桌上产生的...[详细]
请客吃饭,不懂这些等于白请!
    你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人,他们也许貌不惊人,也许才不出众,却在无形中有着一股别样...[详细]
让人舒服,是顶级的人格魅力
    从古至今,鸡蛋始终都是人们餐桌上的常客,几乎每天都离不开它。不过,虽然吃了好...[详细]
早晨吃鸡蛋对身体是好还是坏?万万没想到!
    一个不懂得为亲人让步,为朋友让步,为爱人让步,合作伙伴让步的人,是缺乏胸襟的...[详细]
让步
 
温克坚:国企目前已成“怪胎”
来源:博客 更新时间:2010/2/11 17:22:07   
>> 相关新闻链接
·河北省工经联盘点2009经济运行 预测预警2010 ·房企拿地步伐未放缓 开发商布局盯上二三线城市
·多晶硅行业提高门槛 划定3000万吨生死线 ·房贷紧缩按揭公司倒闭潮初现
·国家能源局筹谋“十二五”煤炭规划 ·中美2010年不会出现贸易战
·中国率先实现贫困人口减半指标 ·1月新增信贷1.39万亿 货币供应量增26%
·CPI涨幅低于预期 加息可能性降低 ·1月份中国PPI同比上涨4.3%

    中国的国有企业如果历史地去看,它实际上就是经济体制从计划走向市场之后的一批“遗留物”;当然了,国有企业的存在即便在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有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世界上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里也都有少量的国有企业。然而,在笔者看来,我们的国有企业今天看上去实在就是一个“怪胎”了,它很难被解释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理、或者说必须存在的那样的国有企业。

    国企该向谁负责?

    一个基本的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作为一个正常的企业,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须向董事会负责,董事会须向全体股东负责。然而,在我们的国企那里,那些国企经营管理人员在向谁负责呢?是国资委吗?那么,国资委又是一个什么机构呢?它是国务院底下的一个官僚机构,还是代表全民(国企股东)的一个国企董事会组织呢?这差不多就是一个傻瓜问题了,因为事实是明摆着的,国资委与其它政府职能部门并无什么本质不同,它基本上就是一个官僚机构罢了,就连国企的那些高管们,其头顶上不也都顶着大大小小的乌纱帽吗?比如一个国企的负责人就常常可以“空降”到什么地方,然后“顺利当选”那里的地方官员。从这个角度去审视,国企的这些负责人可谓也企也政,甚至政重于企。一言以蔽之,就是那句老话:政企不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那么,政企不分的情况下,国有企业它到底向谁负责呢?答案很明了,那就是“向上负责”而非“向下负责”。“向上”即向上级领导,“向下”就是向全体股东——13亿老百姓。其实,这样的分析并无什么新鲜之处,但答案也是板上钉钉。那么既然是“向上负责”,说白了就是向自己的乌纱帽负责了,股东们自然就不会被当回事了,这也是不容置疑的事实,放眼看看那些国企的相关情形,我们就可以看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了。也就是说,国企在产权继续不明晰的情况下,谁掌握经营权事实上谁就几乎可以决定企业的一切了;换句话说,那些走马灯似的国企领导就成为对国企“说话算数”的人了。于是,诸如国有资产流失、“国企老总的天价年薪”等这种为公众唾骂的问题就不难理解了——没有老板,打工仔不乱来就是怪事了。

    国企负责人之所以只会“向上负责”而不会向股东负责,从国企负责人的上岗机制也可以看得很明白。按理说,一个企业的总经理是为企业打工的,企业董事机构可以透过市场机制来遴选合适的人选,即面向那些职业经理人来选聘。然而众所周知,国企的那些负责人并不是这样的遴选路径,他们都是由“组织研究”决定任命的。如此“官员任命”般任命企业负责人,他们岂能向股东负责吗?而向股东负责,这不仅是公司法的基本要求,更是作为投资人所必须提出的一个基本要求。

    总之,国企是一个企业,还是政府的一级特别机构;国企的负责人是一个官员,还是一个职业经理人;或者问,国企作为全体股东出资形成的一个企业,为什么常年见不到股东的回报?我想,这些问题可以说谁都扯不清。因此,我得这样说,目前的国企实际上就是体制上不伦不类、看上去又四不像的一个“怪胎”。

    “全民所有”等于“全民没有”

    如果严格从企业的所有制结构来看,国企属全民所有毫无疑问,即13亿人人人有份,人人皆为它的股东。不过,坊间的一句流行语也对这样的理论性结论作出了形象而又准确的回应:“全民所有”等于“全民没有”!理论与实践总有距离吧,我们权且如此自慰。的确,如果我们自问,我是那些国企的股东吗?该怎么回答呢?是,也不是吧。是,有理论支撑;也不是,那就是你再自问一次:你分到过哪怕一丁点国企的利润吗?或者问你行使过任何股东的权利吗?显然,所有那些国企与我们这些具体的股东个人之间几乎不存在任何关系,这就是今天的现实情况。

    这次金融危机发生之初,一些学者曾经提出,将国企股份具体均分划拨到全民个人账户,有些学者还进一步提出了其它的相关性政策建议,虽然他们的出发点在于以此刺激国内消费(有了具体的股东资产,民众就可以放心花钱)。然而这样的建议在笔者看来,它首先就是一个法律要求,因为那些国企资产本来就属于全民所有,抽象化为具体而已。因此,刺不刺激国内消费,将国企产权明晰化都是应该、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然而,只要我们回到现实当中就会发现,学者们的这一建议事实上难免太过天真了,历史总有它的惯性吧。

    其实,说到国企为股东创造利润,这几乎就是一个笑话。首先,我相信任何人都不曾见过一分钱的国企利润吧,这不用多说。其次,国企的利润又去向哪里呢?我想不外乎以下几种可能吧,一是国企一直自留利润,至今或许已累计不少,当做替我们股东存款吧;二是上缴国资委了,但这个账目我们无从知情,虽然我们是股东;三是转移到其它什么社会公共基金了。我想基本上不外乎这几种可能吧,其它的可能性不应该存在,因为那是股东的合法收益,任何人没有作其它处分的权利。再次,我觉得国企现在还存在其它一些关乎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比如有些国企已在境外上市,而在人民币尚不可自由兑换、中国公民投资境外股市尚无具体渠道的情况下,透过行政垄断攫取垄断利润的境外上市国企,其巨额利润的分配当然不可能有境内公民的份额了,因为你没有可能在纽约证券交易所购买它的股票。这里需要再次强调的是,这些境外上市国企,它采取的并不是一个正常的企业运营方式,而是在境内几乎不存在竞争对手的条件下攫取垄断利润。也就是说,靠垄断经营从中国国内市场取得垄断利润,而这些利润按照国际相关规则需要回报国际市场上的持股股民,但这些股民当中不可能有中国公民。

    股东投资企业,却常年不见股东回报,“全民所有”等于“全民没有”,这当然就是一个“怪胎”了。



责任编辑:cprpw
[1] [2] 下一页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河北省企业风险防范促进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28489号 公安备案13010202001484号
Copyright2000-2012 邮件:hebcpr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