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荣城市夜生活、夜经济,文化的作用不容忽视。有丰富文化内涵的城市夜生活才丰富多彩,缺少文化支撑的城市夜生活则显得单调,甚至不能长久兴旺发达。文化部门在活跃城市夜生活、发展夜经济方面应发挥怎样的作用?记者就此采访了省文化厅厅长冯韶慧。
记者: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夜经济在一些发达城市异军突起,成为拉动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请您谈谈文化在繁荣城市夜经济中的作用。
冯韶慧:夜经济大致可划分为商业和文化服务,主要涵盖餐饮、娱乐、休闲、购物、健身、美容等服务业。从国内夜经济发达地区的情况看,夜经济的物质消费是载体,文化消费是灵魂。表现在,一方面,随着收入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人们对文化的需求日益高涨,文化消费呈现快速增长势头。如长沙市的歌厅演艺文化非常发达,每年经济收入达20多亿元;再如郑州市依托厚重的文化资源,打造出众多具有中原特色的文化项目,《禅宗少林》、《大宋·东京梦华》等实景演出,为当地群众及游客打造了丰盛的中原文化夜宴。另一方面,夜生活、夜消费的休闲娱乐特征明显,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夜消费已不满足于简单的吃饭、购物、游览,注入文化内涵已成为增加商业附加值、拉动夜消费的重要趋势。近两年,我省大力推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现在已进入上水平、出品位、生财富阶段。在这个时候发展城市夜经济可谓正当其时。就石家庄来说,以市区常住人口260万计,按照每天10%的人有夜间消费意愿,每人每次消费50元估算,每晚就有一个近1300万元的大市场,一年算下来就是47亿元。
记者:近年来,随着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各级文化部门努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群众的文化生活有了很大改观,但说到文化夜生活,我认为离繁荣还有一段距离,您怎么看我省城市文化夜生活现状?
冯韶慧:受文化消费习惯、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整体夜经济大环境等因素影响,我省城市夜文化消费还处在兴起阶段,还不够活跃,刺激城市夜生活、夜消费的作用还没有有效发挥。以石家庄为例,一是国有演出、演艺场所少,演出不经常,缺乏时代化、大众化、深受群众喜爱的演艺品牌节目,演艺活动存在水平低、规模小、同质化、影响弱的问题。二是民营演艺场所数量不少,但是规模大、环境好、服务优的品牌企业少,且主要面向高端消费群体,中低价位、大众化的量贩式歌厅相对较少。三是文化娱乐同餐饮、购物等其他物质消费载体的融合度比较低,没有形成良好的共赢效应。四是文化活动的本土特色不鲜明,文化消费形式单一,缺少体验式、互动式及高科技含量的消费方式。五是文化娱乐场所布局不太合理,比较分散,形不成聚合效应和行业品牌。
记者:您认为文化部门在活跃城市夜生活方面应发挥什么作用?
冯韶慧:活跃城市文化夜生活、夜消费,应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的原则,企业是繁荣城市夜经济的主体,政府部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引导消费、宏观调控、提供服务、优化环境方面。应指出的是,繁荣城市夜生活、夜消费,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开放活。因为与传统商业领域不同,文化具有商品和意识形态双重属性,文化市场既要遵循一般商品管理制度规范,又受文化内容管理专项法律法规制约,长期以来我们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管制色彩过于浓重,在一定程度上对文化创新和创造活力有所制约。城市文化夜消费有很强的娱乐休闲特点,应以开放的胸襟来对待大众化、娱乐化的文化娱乐新形态,坚持提倡高雅进步文化、打击没落腐朽文化、保留无害通俗文化的原则,满足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记者:近期,省文化厅在活跃城市夜生活、发展城市夜经济方面有哪些举措?
冯韶慧:一是组织专项调研。以省会为重点,省市文化部门联合组成调研组,摸清省会文化设施、文化娱乐场所底数,分析城市夜文化消费现状,研究城市夜文化消费的新特点、新趋势,考察借鉴长沙、杭州、郑州等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找准制约城市夜文化消费的深层次原因和制度、机制瓶颈,加强对策研究。
二是出台关于繁荣城市文化夜生活的意见,在市场准入、加强服务、打造品牌、鼓励民营资本进入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
三是组织国办演出场所和文艺院团专业小剧场,加大演出频次,延长夜间演出时间,丰富演出内容,当前特别要和“双节”期间文化活动结合起来,统一谋划和推进。组织文艺工作者在城市社区、广场开展舞蹈、曲艺等群众文化活动,让城市夜文化动起来、活起来。
四是鼓励文化娱乐场所充分利用节假日消费旺季,加强宣传策划,扮靓场所夜景观,延长营业时间,通过联合发放消费券、优惠券,开展K歌比赛、电子竞技主题活动等形式,刺激晚间娱乐消费。
记者:发展文化夜消费是长期性的任务,关键是使城市文化夜生活、夜消费常态化。从长远来看,您认为发展文化夜消费应抓好哪些工作?
冯韶慧:主要是四个方面的工作:首先,应抓好规划建设。结合城市商业规划,建设文化娱乐、民俗文化等特色街区,打造城市夜文化集中区,提高文化消费场所的集中度;整合现有网吧、歌舞娱乐市场网络,做好游艺娱乐场所规划,推动规模化、主题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提高文化服务实力和竞争力。其次,要增强融合意识。一是大力引入民营资本,依法放宽准入门槛,为社会资本、外来投资者参与文化建设、经营提供便捷条件和服务,发挥民营资本机制活、市场适应性强的特点,培育一批优势民营演艺、娱乐企业;二是推动文化与餐饮、休闲、购物、旅游等方面合作,支持文化娱乐业作为综合商业中心的配套设施发展,实现功能互补、互促共赢。第三,要培育文化亮点。依托文化资源,针对夜文化消费特点,创排体现本土特色、富有时代感、大众化的演艺精品。第四,加强市场引导和群众文化消费习惯的培育,建立合理定价、适当补偿机制,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培育搞活演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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