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彬)从现在起到今年底,我省要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近日,我省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清理工作。
据了解,这次全面清理法规工作是我省地方立法有史以来的第一次,清理范围是我省现行全部地方性法规,包括191件省本级现行地方性法规及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和141件较大的市、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重点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制定且没有做过系统修订的法规。清理的主要内容,一是法规规定已经明显不适应国家确定的区域发展战略和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二是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一致的;三是法规规定之间明显不协调的;四是可操作性不强,需要也有条件加以细化的;五是法规中的行政审批事项已经取消或者行政审批权已经下放的。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柳宝全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围绕确保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把清理全省地方性法规作为今年立法工作的重点。要切实提高对这一工作的认识,坚持从本省实际出发,积极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努力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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