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5日讯(记者张淑会)今天从省政府纠风办获悉,我省将长期实行并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1月1日起,全省所有收费站已开始免收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的通行费。
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通知要求,在国家“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各地都要免收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车辆通行费。同时,要加快构建区域性“绿色通道”,以建立由国家和区域性“绿色通道”共同组成的、覆盖全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就此,我省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政策措施。
据介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目录附后),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整车装载”是指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如未达到上述装载标准,或与其他货物混装,运输车辆不享受此政策。
为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我省要求各收费站点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并在收费站公示牌旁以及通道沿线的醒目位置,设置政策公示牌,向驾驶人员公布“绿色通道”有关政策规定及监督电话。按照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人员要尽量缩短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和通过收费站的时间。路面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轻微违法的,应以教育为主;对严重违法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努力为鲜活农产品运输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对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可不给予“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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