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学光)从2010年到2012年,市级财政将安排30亿元现代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日前,石市出台《市级财政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会将通过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大力支持产业园区建设等措施,力促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意见》提出,从2010年到2012年,市级财政将安排30亿元现代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主导产业发展振兴计划和工业倍增计划的实施,以及生物医药、循环化工、装备制造、信息产业、纺织服装五大基地和南部工业区六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并专门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重点用于帮助中小企业融资、创业辅导和服务、支持技术创新、鼓励专业化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等。
今后,省会将对生物医药、循环化工、装备制造、信息产业、纺织服装和南部工业区六大核心工业园区实行独立的财税政策。凡进入园区的建设项目,土地出让金市级留成部分全部返还,经批准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园区管委会做出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经市财政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列入市级城建计划。
鼓励和促进新上产业项目。市区和六大产业园区新开办的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五年内,给予返税优惠。市区和六大产业园区新建的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以及企业新上的市级重点项目,能按计划竣工投产的,给予贷款贴息。对完成工业倍增计划的企业进行奖励。凡完成工业倍增计划目标且年纳税额达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其上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超过当年财政收入计划增长幅度的,按超增长额市级留成部分10%对企业进行奖励。
为鼓励境内外企业全国性或区域总部(管理中心、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均在省会)落户石家庄,对新设立的总部或地区总部除给予一次性奖励外,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免除城市建设费用。对投资1亿元以上的新建物流项目和商贸服务业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给予返税优惠。鼓励国内外会展公司和会展机构落户石市。对在石市举办的大型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给予承办方一次性补贴。
同时,鼓励科技创新和实施创名牌战略。对有关部门新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以及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产业,给予每项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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