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文公布,部署了多项改革,内容涉及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垄断行业改革、资源品价格改革、民生领域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等,大项措施达13条,具体措施多达100多项,堪称改革新政。
13条改革措施,可谓恰逢其时,有的放矢,我们对此表示欢迎。其中许多改革措施,都是近半年来本报一直呼吁推出的,如社保体系改革、打破垄断、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等。这些改革措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着力于中国中长期的结构问题,以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旨在转变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给中国经济中长期发展注入新动力。较之于去年的改革工作意见,这次《通知》措施更全,责任更细,力度更大。
如果说去年年底推出的4万亿投资计划是扭转经济下滑的短期重拳的话,那么《通知》就是支持中国经济发展的中长期动力源(7.57,-0.02,-0.26%)泉,级别可谓是另一个“4万亿计划”,意义重大深远。《通知》体现了鲜明的经济政策导向,以制度改革提升经济效率,将是未来一段时间的政策主线,相信一系列具体改革细则也会相应出台,将给中国经济的全面复苏打下基础。
不过,如此重大的改革系统工程似乎没有受到舆论的应有关注,取而代之吸引眼球的只是其中的一项:“研究开征物业税”。物业税是一个大税种,涉及千家万户,同时又是地方主体税,利益格局将重新调整,所以征还是不征,如何征,引发了各界的大讨论。尽管物业税的推出需要一个成熟的时机和成熟的环境,目前处于研究阶段;但是我们提醒,观察物业税的角度应避免过度短期技术化,而应该置入《通知》整体改革系统中剖析,否则容易把中长期问题短期技术化了。此次物业税提出研究开征是纳入财税体制改革项下,而财税体制改革又是13条改革措施中的一条。物业税的研究开征实际上只是本次100多项具体改革措施中的一项。如果跳出物业税来看100多项目改革措施,背后实际上是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大趋势,任何人难以阻挡。
中国经济30年高速发展有两大动力,一是要素投入,依靠大量廉价资源、资金和环境投入,以及充足便宜的劳动力做保障,同时加上全球化的需求,推动经济调整成长;二是生产效率的提高,从1978年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到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从计划经济到商品经济再到市场经济,通过渐进式的市场化改革激发了经济活力,提高了生产效率。30年过后,随着未来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工业化和城市化正在进入中后期阶段,再来审视这两大动力可以发现,要素投入对经济增长拉动的边际效应已经开始递减,而经济增长动力正在过渡到进一步的市场化改革上来,生产效率和增长方式将决定未来中国经济中长期发展的前景和质量。
然而,自从最近七年以来,由于宏观经济超预期增长,一直处于低通胀、高增长的黄金增长格局中,缺乏进一步改革的动力。造成了尽管GDP连年创新高,但是出现了贫富差距拉大、内外需失衡、环境污染加剧等中长期结构性问题。为了医治这些结构问题,管理层想尽办法,调控重拳频出,但效果并不理想。出现了宏观经济一放就热、一管就死的尴尬局面,宏观调控常受外界诟病。殊不知是药方用错,而非宏观调控之错。短期的宏观调控只是调整了供需之间的关系,可以影响经济周期,但是要医治上述结构性问题,非得体制改革不可。
当然,推进任何一项重大改革需要稳健渐进,而不能一味图快。目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像1978年那样受到全体中国人民欢迎并身体力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这种帕累托改进已经没有了。目前大多数改革属于非帕累托改进,也就是一项重大改革会引发利益格局重新分配和调整,一些群体会受益,另一些群体也会受损,此次引发热论的物业税就是典型的非帕累托改进。所以,在全面推进改革时,研究和准备工作应该更细,推进应该更稳妥,要考虑到公平,让多数人分享到改革的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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