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表示,福利纳入工资总额属企业财务规范,缴税问题遵循国家税收规定
职工的福利费将进一步改革,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中的比重,通过市场化途径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并逐步将职工福利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
将企业职工福利纳入工资总额,就要让企业的福利规范、透明地发。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教授安体富
工资总额
需缴税的福利,如纳入工资总额,不影响缴税。
不需缴税的福利,如纳入工资总额,无特别规定仍不用缴税。
针对日前出台“企业职工福利逐步纳入工资总额”的规定,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昨日对此进行解释说,这不代表赋税会提高。
新政策意在规范福利
财政部日前下发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规定企业职工福利逐步纳入工资总额。很多人因此表示担心:补贴纳入工资总额,是否意味着赋税加重?
对此,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简单地将福利纳入工资总额和缴个税联系到一起是不正确的。他指出,通知只是规定了住房、通讯等补贴,什么情况下纳入工资总额,什么情况下纳入职工福利费,属于企业财务规范,不是税收政策,不能对企业或者职工个人如何缴纳所得税进行规定。缴税问题仍然遵循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
“此通知的下发意在让企业规范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这位负责人指出。
公众两大担心可化解
财政部的通知,引发公众两大担心:一,福利纳入工资总额后,工资总额变多了,相应个税的档级提高,会多缴税;二,福利纳入工资总额后,原本不缴税的福利也要缴税了。
一名财务业内人士表示,工资总额只是一个统计概念,不等于税基,不是按照工资总额纳税的;其次,福利是否缴税与纳入工资总额无关。税务总局规定要缴税的项目就应缴税;按照税务总局规定不需要缴税的项目,即使纳入工资总额,也不缴税。
记者了解到,已经被财政部要求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房补、交通通讯补助等要开始交税了,是因为税务总局此前下发过单独的文件,规定这几类补贴要交税。但是对其他名目繁多的补贴项目,如独生子女补贴、差旅费、误餐补不需缴纳个税,如果没有特别规定,仍然不缴税。
实际上,财政部通知指出,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工外地就医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职工困难补助、福利部门人工费用等,继续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记者鲍颖 胡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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