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兴韵认为,诈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银行自身对风险评估不到位,有的是内外勾结,这些都是银行自身存在多层代理人关系问题时,上级对下级风险监控不严造成的。中国的银行业在风险管理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易宪容也认为,国内的银行在有关信贷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很糟糕。“目前银行放贷风险这么高,但各银行都在拼命贷款,而且几乎到了根本没有个人信用审查的地步。”
彭兴韵还表示,目前我国银行业内控机制流于形式,特别是内部稽核形式化,内部控制漏洞很多,这些大案基本上都是钻业务流程没有执行到位的空子。同时也暴露出国有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管理偏松、绩效考核不够合理的问题,致使部分分支机构片面追求市场份额和经营绩效,忽视了内部管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范建军博士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银行的内部制度建设看起来很完备,但可执行性非常差。内控制度建设需要各个银行严格执行,事前就应该有防范机制,具体责任落实到人,而不是等到事后检查。事后的惩罚机制如何变成事前的防范机制是关键。
银行业尝试“集权”是否可行?
“我们现在在尝试‘集权’,就是以二级分行为重点推进扁平化改革。弱化行政区域设立的支行,上收支行费用支出、信贷审批等方面的权力。”工商银行天津支行信贷一部一位经理告诉记者。
据悉,很多银行开始从信贷业务入手,将权力上收至总行。
民生银行2004年力推零售银行的“事业部制”改革,分别设立了华南、华东、华北授信评审中心。光大银行也建立了华东分中心、南部地区、北方地区三大区域授信审批中心。
交行也计划实行垂直化管理,通过设立地区稽核中心,增强稽核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记者了解到,目前银行倡导的“扁平化、垂直化”的经营管理变革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实行扁平化管理之后,银行管理层与市场和客户的距离增进;二是有利于总行严密监控分支机构,控制经营风险。
彭兴韵说:“这么多年中国银行业出了一系列的大案要案,很多都是一把手造成的。关键就在于分支行权力过大,又缺乏独立部门对风险进行控制。目前,上级银行如何对下级银行的风险进行监控,还是各商业银行头痛的问题。目前来看,发生诈骗大案后,商业银行普遍采取的均是将下一级支行的业务权力向上一级收缩,比如将原有的审核权力收回。”
“但这种解决方式是否是控制风险的有效手段,目前来看还很难说,权力集中的过程,会带来效率方面的损失。在中国的历次金融大案发生后,目前都会有这样的权力向上一级集中收缩的过程。遗憾的是,目前来看,这种方式根本没有遏制住大案的发生。”彭兴韵说。
范建军认为,银行是否“集权”关键要有个度,有些权力不能放得太多,否则下一级支行很多时候对风险的甄别有限,会加大风险。但放得过窄也会影响效率。最根本的还是,银行内控制度从事后的惩罚机制向事前的风险防范机制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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