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审现场(10月26日摄)。当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第7批涉黑案件之一原重庆市人大代表黎强等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31名被告人出庭受审,法院将用5天时间庭审此案。新华社发
破坏稳定的幕后“黑手” 非法经营上亿元
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期,维护稳定是社会共识,也是考核各级政府的重要指标,然而黎强却借此向政府施压,借机获取营运指标等利益。据指控,黎强是重庆市区两级政府多起上访、集访事件的幕后操纵者。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10月,为了使渝强公司非法营运的“黑客车”转正,在黎强等人策划下,伍树峰等人组织多名车主及家属分乘两辆客车到重庆市政府打出横幅、高呼口号进行集访,当年底渝强公司获得11个营运车指标。2004年10月,黎强为给沙坪坝区政府施压以达到收购特钢厂生活服务车的目的,授意来有刚组织数十名车主去区政府上访,事后渝强公司还补助自己开车去上访的驾驶员200元油费。
通过操纵上访获取营运指标屡屡成功后,黎强团伙势力不断壮大,其控制客运市场公然对抗政府对客运行业正常管理秩序的意图日益明显。2005年11月,黎强召集其他几家民营客运公司负责人共同组建“共创公司”,公司章程中规定如公司董事因执行公司事务、执行董事会决议的行为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被拘留,则其他董事每人补助被追究者人民币200万元作补偿。
随着房地产业的高涨,黎强开始涉足商品房建设领域,而其经营模式依然沿用自己在客运市场上“先上车后补票”非法经营手段。重庆黎强房地产公司承建“巴南人民广场”工程后,在开发中擅自将原规划为16层的建筑修建为32层,通过篡改规划许可证骗取预售许可证。这次操作成功后,黎强房地产公司变本加厉,在未办理认可行政审批手续情况下开发建设大量门面和商品房并予以出售。
据指控,黎强作为渝强公司、强劲运输公司、渝强实业出租汽车公司、黎强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参与非法经营数额1.2亿余元,违法所得5711万余元,参与逃避缴纳税款6200余万元。
庭审5天
黎强团伙涉黑案被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第7批涉黑案件,重庆市五中法院26日开庭审理此案,31名被告人出庭受审,法院将用5天时间庭审此案,3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40名律师到庭辩护。
涉黑“老大”黎强被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寻衅滋事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行贿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等九项罪名。
在26日的庭审中,黎强表示基本承认非法经营罪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两项罪名,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其余7项罪名表示“不认罪”,并拿出起诉书按着上面指控的每一项犯罪事实一一辩解,多表示不清楚或事后才被下属告知。
庭审还将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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