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山西做“大煤炭经济”的决心是空前的。这既有前半年成为全国唯一的GDP负增长为证,亦有轰轰烈烈由政府主导的煤炭兼并重组计划为证。对于山西为告别“红(血)与黑(污染)”的煤炭经济而痛下决心付出GDP负增长的代价,各界颇多嘉许,实施三晋大地民众的最大福音;而对于以煤炭重组的名义,通过政府行政命令,让国企硬性接盘“煤老板”,质疑者显然不少。
从山西省目前披露的重组的制度设计看,此次煤炭经济大变脸,基本上等于封死了“煤老板”生存的基本空间,消灭“煤老板”不是这次煤炭经济转型的直接目的,但要实现煤炭经济转型,山西的基本路径选举就是消灭“煤老板”。首先,从数量上进行消灭。全省的矿井数量将会减少一大半,由目前的2600多口,减少到1000口左右,而煤矿企业的数量,则会从目前的2200多家,压缩到100家左右。这个力度都是前所未有的;第二,从产能上进行消灭。把煤炭企业的年产能规定为300万吨以上,把每一口矿井产能规定在90万吨以上,这比全国有些煤炭大省的标准提高了好几倍,而山西80%以上的“煤老板”拥有的煤矿的产能低于上述标准;第三,从时间上来消灭。山西省政府对于此次重组硬性规定了一个时间上限,就是必须在9月份之前肯定要全部完成。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煤老板”要进行腾挪,进行应对的一些后路基本上也被堵死了;第四,重组的主体确立为山西的五大国有煤炭企业。不仅民间资本实际上根本没有参与的机会,就是省外的其他地方的国企,亦没有染指的可能,山西煤炭重组本质上是一个山西省自娱自乐的游戏。
就以上的四个特点而论,山西在在做大做强煤炭经济的同时,基本意味着风光一时的“煤老板”作为一个副产品,在本次重组之后,将逐步地退出历史舞台。对于“煤老板”这个转型中国出现的畸形怪胎的退出,笔者毫无怜悯之心,并且认为是大快人心之举。这和“煤老板”奢华的生活方式无关,而是“煤老板”治下的山西煤炭经济基本和血腥、浪费、低效、不安全为伍。在世界产煤大国里,中国是唯一把煤矿卖给个体进行经营的最浪费的国度。“煤老板”不仅造成了对资源的枯竭式的开采,更是使得中国煤炭行业的产业集中度在产煤大国里最低,并且成为最不安全的行业之一,每百吨煤的死亡率高于美国上万倍。在国际上,中国作为煤炭生产大国,但整个煤炭产业的效益、安全、生产率等指标远远落后于美国、澳大利亚等国,这和以“煤老板”为代表的个体经济模式显然有很大的关系。
从任何一个层面而言,“煤老板”作为一个历史范畴,的确不该出现在中国经济的历史舞台上。但山西目前解决“煤老板”的退出的路径,显然引发了比“煤老板”本身的存在更大的忧虑:一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勒令”合法途径获得产权的煤老板限期交出产权,这种模式一旦成为未来政府对以前的制度错误进行纠偏的通行方式,则意味着改革30年来好不容易培育的一点依法行政和尊重私人产权的基本理念将荡然无存。无论煤老板多么可恶,其获取煤矿产权的合法性却不容置疑;二是让清一色的山西的国有煤炭企业接盘,这种关门来搞改革的做法不仅违背了竞争原则,更违背了多年来中国改革国资最终从竞争领域退出的重要共识。政策制定者以国有煤炭企业可以提高煤炭行业的安全为这种制度辩护,但要是考证现实,却发现,山西近年发生的重大事故,恰恰多数为大型国企所为。
我们不否认“煤老板”的出现是错误制度的结果,但以侵犯基本产权和行政命令的野蛮方式进行制度纠偏,很显然是用一个错误纠正另一个错误,制度的错误不能以更错误的制度来纠正。而国企天然的官、商一体的垄断身份无法不让民众对未来煤炭价格和行业安全抱有很大的信心。很显然,山西正在进行的这种“重组”,并没有为自己赢得制度“正当性”的声誉。
“煤老板”应该退出历史舞台,成为一个时代畸形的背影;山西应该提高煤炭产业的集中度,等等。的确,这些努力的方向都没有错,山西不仅应该为之,而且应该尽快、果断为之。但解决历史错误的前提应该是在尊重产权和市场规律的基础上,一方面按照市场定价补偿煤老板的退出损失,并且给煤老板转型给更多的选择,另一方面,山西真正要做大做强煤炭经济,形成“大煤炭经济”的格局,恐怕不能靠关起门来,完全靠山西自己的国有资本来重组。但错在这种改革一开始就没有尊重业已形成的产权的现状,更没有以开放和长远的姿态进行重组。其实,山西这种“肉烂在锅里”搞重组的想法不过是地方利益保护的本能反应,而真正要增强中国煤炭经济的国际竞争力,恐怕要以更开放的心态,全国一盘棋的来搞兼并重组,特别是允许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组建大的企业集团为主要路径。按照目前的路径,则煤老板退出了,国企不过是另一个换了马甲的煤老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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