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嘲属“没文化一代”,但魄力尤佳的娃哈哈掌门宗庆后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9月30日,达能发布的公告为长达10年之久的“达娃合资”画上了句号,更为2006年因“达能欲以40亿元低价并购娃哈哈”而引发的“达娃之争”作出了最后的裁决。该公告称,“达能与娃哈哈已达成友好和解方案。作为和解方案的一部分,达能和娃哈哈将终止其现有的合资关系。达能同意将其在各家达能-娃哈哈合资公司中的51%的股权出售给中方合资伙伴。”
“达娃之争”两败俱伤
2007年,达能以“宗庆后在合资公司之外使用娃哈哈商标,并发展了与合资公司竞争的一批企业”违反协议为由,启动了对娃哈哈的第一桩诉讼。随后,双方分别在美国、瑞典、杭州等地提起一系列诉讼与仲裁申请。3年时间里,达能和娃哈哈都辗转于各级法院之间。
作为欧洲第三、世界第六大食品集团,曾相继持有乐百氏92%股权、梅林正广和50%股权、光明20.1%股权、汇源22.18%股权,几乎垄断中国饮料市场的达能集团受“达娃之争”的影响,不但使其在中国市场的业务停滞不前,更为频繁的法律诉讼“买单”5700万欧元,约合5.7亿元。
而据中投顾问发布的《2009-2012年中国食品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 2008年,娃哈哈实现营业收入328.32亿元,利税68.82亿元,上交税金23.2亿元,各项指标连续十一年居中国饮料行业首位。
即便如此,3年的官司缠身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娃哈哈的发展。至今,宗庆后仍是对当年与达能签署的“中方将来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给娃哈哈与其合营企业的董事会进行考虑”后悔不已,却不得不为当年的“没文化”之举负责到底。
“达娃之争”中的宗庆后
宗庆后在接受采访时曾介绍当初与达能合作的情况,“当时我们希望找一个搞食品饮料的战略合作者,对我们企业进步有帮助。只知道达能是世界上第六位的食品饮料企业,国家又号召我们引进外资。所以,谈了一个多月,我们也没对达能进行考察,甚至没有请律师的概念,100多本的合同,谈好主要条款就签了。”
曾坦言“企业管理者就应该专制而且开明”的宗庆后认为,“市场竞争,企业必须要快速反应,有的事情,如果一班子人讨论来讨论去,就把时间耽误了。其次,副总经理下面会形成几帮势力,你斗来我斗去的,企业内耗也就多了。(不设副总)决策比较快,你定下后,他就只好服从,没有什么弊端。”然而,宗庆后的这一观点与之后发生的“达娃之争”就真的毫无关系吗?
对于宗庆后的观点,常与企业打交道的西部证券创新业务部经理程晓明认为,“民企的发展会有不同的时期,选择专制或民主,应该考虑到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比如,在企业创建之初,盲目设立过多职能部门,势必影响办事效率,而如果没有明确的发展方向,甚至领导者的思路都不统一的话,更会耽误企业成长,拖慢发展的脚步。这个时期就需要专制的管理方式。然而,当企业已形成一定规模后,有了自己的企业文化,这时需要的就不只是专制,更多的来自于群策群力。首先因为,企业不单是老板一人的,而是所有员工共同拥有的;更为重要的是,社会发展到今天,还没有出现过一个企业家可以仅仅依靠自己的判断力,做出全部正确的市场选择,而这时的每一个错误选择都有可能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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