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磊
近日,国务院讨论并原则通过《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做出八大部署,内容包括加强粮食生产基地建设为重点、巩固和提升重要能源原材料基地地位、提升装备制造业整体实力、优化交通资源配置和加快形成沿长江、陇海、京广和京九“两横两纵”经济带等。这些措施延续了中部一贯的经济定位,将中部资源的利用与国家整体经济格局整合在一起,通过政策倾斜强化并引导了这种趋势。对于当前经济恢复期的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性意义。
鉴于这些引导式政策多以国企为载体,而部分学者的研究表明,中部崛起的部分障碍在于人力资源的外流,加之金融资源欠缺,整体民企不够发达,最终影响了中部拉低与东部差距的潜能。故在强化中部资源输出等宏观功能的同时,不妨在区域经济政策上进一步创新,促进中高端人力资本回流,在此过程中,完善相应的金融制度可算一步关键性的配套措施,进而挖掘中部民企的发展机会,促进大量企业家的崛起,重新整合中部资源,发掘更高的经济效益。
目前,民间金融在东部地区的政策准入上已有一定改进,中部亦需要类似金融政策资源向民企倾斜,鼓励中部民间金融发展也有利于给予作为资源整合者的企业家以生存土壤。否则创业成本过高,经营限制过多,最终会将潜在的市场潜力扼杀在起始之初,最终形成民企衰弱的局面。
人力资本回流中部的关键在于,人力就职的预期收益率与创业成功率高于其他地区,或者保守一些,不低于与之争夺人力资源的其他的地区,这样才能吸引本地培育出的人力资源驻留本地。做到这点必须在政策上作出调整,给予各类人才足够的发展空间,去除市场格局封闭式习性。尤其需要在对企业家的经营环境的改进上做出本质性改变,做好企业家的制度激励措施之后,企业家会自发整合资源,出于经营优化的需要提高相关人力资源的薪酬价格,最终对周遭的人力资本形成向心力。鉴于中部地区产学研结合的弱势,科技成果市场转化率低下状况,企业家这一特殊人力资本的匮乏实质是相关制度激励不足的结果。
达到这一效果需要政府完善自我的公共服务功能,把更多精力分配到培育和完善高效的市场机制上,着力促进本地企业与东部地区的外贸型企业的对接,强化金融资源后挖掘本地外贸型企业集群的产业组合,从而逐步孵化出基于中部的出口型企业生态圈,发挥劳动力密集优势,将更多的人力资源本地消化,最终扭转中部国企比重偏大的格局,形成民营企业主导资源配置,自发挖掘中部本地资源聚合优势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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