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立)记者从省金融办获悉,针对当前面临的处置非法集资和维护金融稳定的严峻形势,我省本着“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原则,努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涉嫌非法集资案件26起,无特大非法集资案发生。
上半年,我省非法集资案件呈现分布面广、吸存居多、集中度高等特征。一是分布面广。今年上半年,全省11个市都有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其中石家庄市11起,占比42.3%;邢台、保定、廊坊、张家口、沧州市各2起;邯郸、唐山、衡水、承德、秦皇岛市各1起。二是吸存居多。集资诈骗案件6起,其余20起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三是集中度高。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商贸、工业、农产品加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行业和领域,其中房地产7起,商贸5起,基金4起,工业4起,投资、担保3起。房地产、基金类案件明显上升。在26起案件中,有6起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4起案件涉及股权投资基金。
今年以来,全省金融办系统早安排、早部署。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处非办)召开了各市处非办、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全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