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需做好制度配套
事实上,延迟退休,一些地区已经先行一步。
2010年10月1日开始,上海展开城镇企业职工“柔性延迟领取养老金”试点。这被看作实质是延迟退休的尝试。
据了解,上海的“柔性延迟领取养老金”政策并非强制执行,只需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并达成一致即可,延长期最多五年,涵盖人群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有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技能人员,以及企业需要的其他人员”。然而,试点两年至今,参与人数仅以数千计,相较于上海现有的300多万退休职工,几可忽略不计。据上海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左学金分析,试点遇冷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均无积极性。此前上海市人社局还表示,希望将“柔性退休”试点扩展至事业单位,但并无下文。
上海试点情况和民意的反馈显示,不做好配套制度的改革,退休制度的变革恐怕难以实行。尽管人社部称,延迟退休是老龄化高峰期才会采纳的办法,短期不会出台。但是,反观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延迟退休年龄的时间,一般均是在进入深度老龄化(65岁以上人口占14%)之前30年左右,即未雨绸缪,为制度远期平衡做好安排。依此算来,我国即使现在开始着手,也不能算超前。制度改革的紧迫性再次突显。
首先是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金“双轨制”、养老保险费率过高等问题,被认为是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主要矛盾,应先行解决。“先解决了养老‘双轨制’,再来谈延迟退休问题。”一位腾讯网友留言说。还有网友表示,“政府应当先承担应尽的责任,解决目前养老保险结构混乱的局面。”
有专家提出,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一枝独大”,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保险的替代率非常低,需要改变这一不合理的养老保险结构,发挥养老体系的整体功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今年的上海陆家嘴金融论坛上说,在整个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之中,应该运用市场机制来提高整个基本养老保险的运行效率,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并通过政府的引导,包括试点个人延税型保险养老产品等提高企业、个人参与的积极性。
其次是工资制度。在左学金看来,延迟退休若想扩大覆盖面,必须调整配套制度,除了给职工、企业以激励之外,相应工资制度也应变革,改变国企以工龄定工资的现状,而以员工实际贡献决定工资,以免临退休的劳动者工资高于其实际贡献,企业失去雇佣积极性。
最后是社保基金投资制度。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指出,保持社保基金可持续增长,提高养老保险参与率,这比节约养老金支出更重要。
而要实现这一点,激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投入资本市场实现增值是重要一环。此项改革的前提在于做实个人账户,即有钱可投。但据了解,自2000年做实个人账户试点13年来,累计做实额度不过2000多亿元,远不足以填起万亿空账。而自2011年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委计划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由于争议过大,已暂被搁置。
分析人士认为,当前,可由权威部门测算并尽快公布我国养老金的缺口到底有多大。目前,政府、学界等各方测算口径不统一,或直接影响养老金的投资运营策略和目标。另外,需要尽快厘清目前各地单位和个人的养老金账户空转数字到底有多大。养老金账户空转导致本应投资增值的养老金被迫现期支付。
同时,应尽快出台养老金投资运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养老金的投资资产类别、投资比例、限制等。据了解,当前多省市正积极探索养老金市场化投资运营,但由于相关的养老金投资运营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各地不敢贸然尝试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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