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年日益加重的渠道费,让供应商“官逼民反”,供应商与零售商“断供”事件频有发生,同时渠道费也不时成为商品涨价理由,推高物价。对此,国家开始重拳出击,对零售商乱收费进行大整顿。
记者昨天获悉,日前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下发《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通知(简称“通知”)称,从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五部门将在全国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届时。
对于这一消息,业界均表示欢迎,认为将有利于减轻供应商、制造商成本压力,利于扩大消费。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担心,在大型零售企业强势之下,部分零售商可能会巧立名目,以其它名义收取各种渠道费。
现状 零供矛盾激化 “断供”事件频发
据了解,近年来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的零供关系矛盾激化,卡夫和联华超市,康师傅、中粮集团与家乐福等相继闹出“断供风波”,今年初,广东多家好供应商也迟迟不愿与好又多续签,甚至“断供”,在这些频频出现的“断供”事件背后,实际反映的是供应商不满零售商层层加码渠道费。
“大型零售企业均处于强势,很多供应商求着要进场,所以零售商可以肆无忌惮地收取高额渠道费。”昨天,国内一家大型饮料食品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大型零售商中,家乐福、欧尚收取的各种名目的渠道费最高,平均为供应商销售额的21个点,而其它零售商则平均收取16个点。据介绍,零售商收取的渠道费,收费名目包括一年做多少期海报、堆头费、一年做多少次节庆、店庆等促销费等。
“我一年的销售额就500万,但去年在大卖场里做年节促销费就要500万。”上述人士告诉记者,该公司是全国品牌,去年做了二个单品进大卖场,渠道费就花了4000万元,“大卖场是做品牌、形象的,不做不行,但做又让人承受不了。”
“近来年零售行业发展很不健康,很多零售商将渠道费变成主要的利润来源。”广东省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先庆指出,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高额渠道费,极大地挤压了制造业的生存空间,使国内制造业无法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而零售商们畸形的盈利方式,使零售商们投机心理重,阻碍了健康行业发展。
变革 家乐福、沃尔玛等为整顿对象
记者昨天从五部委发布的《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获悉,五部委将主要针对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超市、百货店、电器专业店等大型零售企业(以下称零售商)及其下属门店进行清理整顿。
据介绍,此次主要整顿的零售商主要指最大单店营业面积超6000平方米、门店数超20家、2010年销售额超20亿元的企业,如家乐福、沃尔玛、欧尚等。“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但供应商反映其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的零售商,由省级商务、发展改革(物价)、公安、税收、工商等部门研究纳入清理整顿范围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通知指出,根据有关规定,零售商可以收取促销服务费。在以上费用之外,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其他所有费用均应纳入清理之列。在清理过程中,要首先区分收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是否全额用于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凡不符合这些规定的均应予以整顿。
“促销服务费是指依照合同约定,为促进供应商特定品牌或特定品种商品的销售,零售商以提供印制海报、开展促销活动、广告宣传等相应服务为条件,向供应商收取的费用。”通知同时表示,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应事先征得供应商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以及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影响 有利零售商减少投机
事实上,国家对零售业渠道费等问题的整顿,此前已有端倪。如今年初,发改委下发通知,并公告对家乐福、沃尔玛等零售企业价格欺诈的整顿;对沃尔玛在重庆销售假冒“绿色猪肉”的处理,以及此前商务部对外宣称正在起草《规范零售商、供应商交易行为意见》和《零售商、供应商商品供销合同规范》等。
“此次五部委通知的出台,是一次整体性的整顿、整治,以前都是零零星星的。”王先庆认为,这次通知的出台意味着过去零售商们靠渠道费盈利的模式终结。“以前零售商都比较投机,依赖向供应商收取费用收益,而不务正业,不做好服务,现在大整顿有望使它们回归主业。”王先庆认为,此次大整顿,有可能会淘汰一批“不务正业”者。
知名营销专家肖竹青表示,大整顿对供应商来说是个好消息,如果真能将渠道费降下来,企业生产的商品售价也可能会降下来。
国家为何现在要对零售业进行大整顿?王先庆分析,可能有三个原因,一是当前国内制造业由于各种成本增加等因素,陷入困境,国家相关部门欲从压榨企业生存空间的渠道费着手,挽救企业。二是中国零售业在发展了十四五年后,已经发展到成长后期,国家希望产业成熟起来,因此对于畸形的、不健康的发展方式要进行矫正,促使行业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此外,渠道费等问题目前对国家扩大消费、扩大内需已造成负面影响,市场环境的不健康让消费者怨声载道,因此,国家要对消费环境进行大整顿,使环境走向健康、净化,让人安心。
不过,肖竹青对于“大整顿”能否抑制零售商收取高渠道费有些担心。他指出,过往大零售商们收惯渠道费,依赖渠道费以增加收益,在目前零售商仍处于强势期时,虽然有国家整顿,但零售商们可能会巧立名目,比如以认捐、捐献、赞助等方式变相收费。
六类费用重点禁收
1.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2.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或者在商品供应商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但零售商仍向商品供应商重复收取的店内码费用。
3.店铺改造、装修(饰)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
4.与促销无关或超出促销需要,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5.要求供应商无条件提供销售返利,或者约定以一定销售额为返利前提,供应商未完成约定销售额须返还的利润。
6.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记者 欧志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