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一步到位”方法论
资源价格改革大致经历了这样一个历程:上世纪80年代末资源价格改革方案已经形成;2005年10月发改委召开了“资源价格改革研讨会”; 2009年“资源价格改革”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被列为首要工作。然而,或因利益分配的复杂性,或因通货膨胀的压力以及政府保民生的顾虑,历次改革一再被延迟。 而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人们再次关注这支“老调”如何“新弹”。
在年初的“十二五”规划纲要里,深化资源价格改革与环保收费改革被并列提出,“十二五”期间资源价格改革的总体思路表述为“ 建立健全能够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并在具体做法上涵盖了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环保收费制度改革和建立健全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三大方面。
经济学家辜胜阻曾指出,中国制造业现在面临“三荒两高”,一是用工荒,制造业用工成本至少涨了20%,有的甚至涨了50%;二是钱荒,得不到贷款;三是电荒,特别是江浙停电对制造业影响较大。两高则是高税费、高成本。企业要么向上走转型升级 ,要么向外走海外拓展,否则就会向下走被淘汰。
“劳动力成本上升是趋势,钱荒、税重、电荒则分别对应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要素价格政策,都是政策可作为之处。”另一位经济学家巴曙松明确指出,“十二五”时期的政府政策中,要素价格改革将与货币、财政政策同等重要。
上述两位经济学家的观点似乎都将一种“多箭齐发”的新改革思路置于更重要的地位,而非过去“一步到位”的“多了限、少了涨”、只动价格的方法论。
“不是要不要改,是怎么改,从哪里改”,沙亦强直言,“资源品价格改革的根本是体制改革,是政府职能的转变,要从发展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即降低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程度,从而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
价格改革与配套措施需同步推进
华北电力大学电力市场研究所所长张粒子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价格充分市场化是要建立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因此价格改革要与一些体制、财税等配套改革措施同步进行而不是单一先行。
“这包括培育充分竞争的市场主体,以及建立清晰的市场交易规则。”沙亦强以电价改革为例,指出要使电价充分市场化,发电端要有发电企业间的竞争,配售电端应有售电公司的竞争,这样竞价上网才有可能,终端用户才能比价买电,同时,对输电成本的核定要更清晰透明。
“国家之所以叫停了原本实施的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是因为现在还不具备做直购电的条件,放开售电权只会变成个别耗能产业享有‘优惠电价’。”沙亦强说。
申银万国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对本报记者表示,大力推进资源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同时也要考虑到不同阶段可能会因价格变化过大对市场产生影响,特别是和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资源品价格不宜剧烈波动。
“在资源品价格满足供需和反映真实性两种功能时,政府扮演的角色不应是决定价格,而是用财政、税收等政策去引导。”沙亦强说,这也体现了价格市场化改革不是完全由市场决定价格,而是以市场定价为主、政府监管为辅的思路。
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资源税即是政府用税收政策引导市场价格的一个例子。根据新资源税规定,油价和气价由从量计征转向从价计征,即从以往按开采数量征税正式改为按销售额征税。
开征资源税体现的是对资源有效利用、有偿使用。有权威机构以2010年的资源产量和企业销售额分别计算,征税方式的不同让企业多缴税上百亿。
诚如沙亦强所言,低效率、低环境成本的资源价格严重阻碍了经济结构的转型,资源品价格改革是不得不走的一步,尽管在价格市场化的初期,的确会给出口以及一些传统产业造成不利影响,“但这是改革必须付出的代价”。
这项早该启动的改革已经停滞了很长时间,在产业结构亟待调整与经济增长方式必须转型的现在,决策层已经从过去“欠账”给现在造成的矛盾中,清楚地认识到“没有改革最好的时机,只有不得不做的选择”。(记者 潘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