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本轮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有一种观点认为,金融创新是导致危机发生的罪魁祸首,您能不能谈谈金融创新与金融发展及金融稳定的关系。
王华庆:金融危机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金融创新是金融体系发展变化的外在表现,其本质是金融机构市场行为、金融市场流动性分配、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均衡、监管体系有效性等方面的综合。本轮国际金融危机爆发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流动性过剩背景下,金融机构长期乐观预期形成公司治理扭曲,造成过度承担风险。高度复杂的金融工具导致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掩盖了表外业务和影子银行体系积聚的巨大风险,而外部监管没有积极跟上,市场和机构的监管套利及中介机构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甚至发挥负面作用,使得风险演变成危机。尽管这样,也不能以偏概全,甚至对金融创新因噎废食。
金融创新本身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活动,市场参与者之间利益和风险的分配与再分配贯穿其间。回顾世界金融历史,金融创新的发展历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科学有效的金融创新推动着金融体系的变革,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将金融风险分散和转移到愿意平衡风险与收益进而承担风险的主体。但同时,缺乏利益制衡和外部监督的金融创新也会扭曲市场、放大风险、催生泡沫,对实体经济产生负面作用。在本次国际金融危机中,一系列不审慎的过度的金融创新行为不仅未能发挥有效的风险对冲作用,反而增大了市场波动性,造成金融体系过度膨胀,通过金融资产和房地产价格等途径进一步“绑架”实体经济,造成整体上的经济失衡。危机再一次告诫我们,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收益与风险并存。没有金融创新,金融市场将失去效率和活力,但过度投机性地使用金融创新工具会造成风险被成倍放大。此次次贷危机就是从资产证券化产品(ABS)再打包成CDO产品、CDO平方甚至是CDO的立方产品演化成的。由于进一步的证券化后,新资产的风险构成完全改观,并且形成连接不同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风险通道,一旦交易市场出现问题,形成系统性的连锁反应,则将局部风险裂变为全局性风险,使单一市场风险演化为系统性风险。对于金融创新的评价和使用,我们必须辩证分析,趋利避害,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真正实现其有益价值。
记者:金融机构在创新产品、服务的同时,面临组织架构、运作流程、运行机制的重新整合,对其风险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可以说创新的内涵和外延都有了很大的延伸。您认为,与国际一流银行相比,国内银行还存在哪些差距?当前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应将创新的着力点放在哪些方面?
王华庆:我国商业银行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创新起步时间不长,目前还处在不断学习和完善的过程中,更多的是要围绕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包括公司治理、激励约束机制、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信息系统、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提升。
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还需要进一步增强金融创新的战略规划,系统研究自身金融创新定位和重点。一些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仍然局限在具体产品的开发,缺乏完善的配套体制和严谨的创新流程,偶发式、嫁接式的创新仍然占很大比重。一些银行创新活动的原动力和落脚点还是基于高速扩张冲动,对于金融创新内容是否符合自身的业务特色、市场定位和发展优势缺乏深入思考和研究。这造成国内一些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不能深入把握宏观经济政策导向,合理应对经济周期变化,有效契合市场需求,从而不具备效益的可持续性。
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创新能力仍然薄弱。在与金融创新相关的公司治理结构、激励约束机制和智力资源培育等方面尚处于积累阶段。市场中金融创新活动的趋同性明显,产品开发中模仿式创新多、自主式创新少,业务创新的技术含量和服务含量仍然偏低。部分商业银行对于市场和客户的需求考虑得不够充分,有时只是围绕自己的需要考虑,在金融创新上求形象、赶时髦,对于引进或是模仿的产品不做充分的剖析分解和消化吸收,就直接向市场销售,发展成了只会做再包装的“贴牌”服务。自主研发能力的薄弱使得市场中的创新多样性不足,创新热点过于集中在单一领域。对于某一类金融需求或某一类客户群体,金融产品供给过剩,另外一些领域则存在金融供给不足。
三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金融创新的风险性关注度不足。一些商业银行对于金融创新收益与风险的理解还比较片面,过度强调金融创新带来的增值效益,而忽视了对其新增风险的分析和管理。部分商业银行还没有自觉实践“了解你的业务,了解你的风险,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交易对手”的金融创新实践准则,没有合理评估创新产品的内在风险,综合测算潜在成本和收益,平衡短期和长期利益,也没有测试自身对创新风险的承受能力。金融理论的常识和金融危机的事实都证明:任何金融产品的风险与收益都是对称的,金融创新的增值收益必然同时体现为银行承担了新的风险,没有风险化解和转移机制的金融创新,其收益也是不可持续的,并将在商业银行的某一业务领域或某一时段积累为更大的风险。
四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活动需要高度关注信息披露和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金融创新的一个重要结果就是金融产品的日益复杂化,也带来了银行与金融消费者之间对于金融产品的信息不对称。因此,银行除了获取金融创新的商业利益外,还需要以充分的信息披露为前提,避免错误销售和误导造成的金融消费者的产品错配,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履行公众教育的职责,二者不可偏废。
记者:目前国际银行业普遍不景气,国际大型银行纷纷裁员,而国内银行近年普遍盈利乐观。您认为对银行业而言,应如何把握经济景气周期变化中的机遇,对国内银行而言,应该汲取国际银行业的哪些经验和教训。
王华庆:金融与实体经济是相辅相成的,国际银行业近期波动与国际经济的表现密切相关,这也可以视为是其高度市场化的一种体现。国际上的主要银行业机构经历了历史上多次金融危机和经济周期的检验和淘汰,幸存者大多形成了更加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较为审慎的经营理念和比较成熟的风险管理手段。这些机构的经验是银行经营发展的内在规律,还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不能因为金融危机的爆发,就对机构层面多年经验中提炼出的一系列良好实践一概否定。从另一个角度看,此次国际金融危机恰恰暴露出了一些金融机构对这些审慎经营规律的背离,它们最终受到了市场的惩罚。
一是要坚持金融创新“简单、实用、透明”的原则,不做过度复杂、背离实需的金融工具。国际金融危机暴露出一些衍生工具没有基础资产,无法做风险定价,也没有信息披露,交易各方都不清楚产品的本质和用途,演变成了价格对赌的工具。我国银行的金融创新应首先着眼于满足最基本、最广泛的金融需求,着力填补空白。
二是将金融创新与公司治理紧密结合。国际金融危机充分暴露了不良的公司治理架构和激励机制对金融创新行为的扭曲。激进的逐利发展模式使金融创新成为价格投机、过度承担风险、规避监管和与客户争利的工具。没有一个好的公司治理机制,缺少负责任的董事会和高管层,金融创新就不会有好结果。金融创新应是商业银行持续构建核心竞争力的需要,而不是短期博取超额利润,从客户身上攫取收益的工具。
三是坚持金融创新的专业化、科学化建设。金融创新需要战略规划、市场论证、收益测算、风险评估等一系列完整流程,也需要信息系统支持和专业的人力资源支撑。具备技术含量的金融创新才是不易复制的,在竞争环境中可持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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