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确定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将适时适当提高排污费收费标准
本报讯(记者 冯月静)昨日,石市召开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公布了十二五期间石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确定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其中2015年,全市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降低18%,比2005年降低35%。市长艾文礼在会上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节能减排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坚持不懈的毅力、坚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好打赢节能减排攻坚战、持久战。
会上确定,市区建成3个以上,每个县级市建成1个以上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加快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5年完成改造面积700万平方米以上。所有新竣工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热计量收费。加快建设30万千瓦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到2015年市区集中供热率达到80%以上。
十二五期间购进环保公交车2760辆,加快淘汰老旧汽车步伐。自2011年6月起,对达不到国Ⅲ(不含)排放标准的转入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转入手续,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
完成办公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用车油耗定额管理,实行单车能耗核算和节能奖励。2015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能耗降低15%以上,单位建筑能耗降低12%以上,人均用水下降15%以上。
推行居民用水、用电阶梯价格,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办法。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对违规建设的高耗能项目及超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企业,执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超过能(电)耗限定指标用能的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进一步完善环保收费制度,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适时、适当提高排污费收费标准,专项用于污染治理;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费标准,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城镇污水处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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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县(市)区未完成节能目标
本报讯(记者 冯月静)昨天上午,石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今年上半年全市节能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当前重点减排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石市上半年超额完成省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截至6月末,9个县(市)区没有完成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分别是桥西区、藁城市、矿区、无极县、正定县、晋州市、辛集市、赞皇县、平山县。石市建设局负责的桥东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市城管委负责的桥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市园林局负责的市区西北部水利防洪生态工程污水处理厂等项工程,进度未能达到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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