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国有企业应改进工作,更好地为民谋利
在现实中,存在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尽管广大人民群众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而且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为何社会公众对它们有这么多的批评,尤其是互联网上批评国有企业的言论会受到这么多网民的追捧?这在理论上是一个悖论。出现这一悖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不乏一些人有意丑化和诋毁国企,以促使政府出台不利于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但这一悖论更多地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国有企业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国有企业应正确面对这些批评,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首先,要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工作,改善国有企业形象。应该认识到,人民群众批评国企是他们作为所有者的正当权利,他们提出批评和表达意见并不是要反对国有企业,而是为了促进它们改进管理,更好地为民谋利。国有企业及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及时收集人民群众提出的各种批评和建议。对于其中合理的批评和建议,应尽快改进相关工作,并及时给出答复;对于人民群众存在误解的,应及时向公众作出解释。对于恶意丑化国有企业的言论,国有企业及相关政府部门应该主动出击,用理论和事实把真相揭示给人民群众。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能寄希望于公众自发对错误言论进行批驳。对于大多数普通百姓而言,他们不直接参与国有企业的管理,不能直接受益于国有企业,因而不易感受到自己是国企的所有者,不会主动为国企说话、为国企辩护。国有企业需要加强对社会舆论的引导,扭转对国有企业不利的社会舆论,让更多的人民群众认识到国有企业的重要作用和它为民谋利的基本属性。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同理论研究机构和新闻媒体的联系,主动为研究机构提供研究课题和相关材料,深化对相关理论问题的研究,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公布理论研究成果,宣传国有企业的作用和成绩。
其次,要进一步协调国有企业的营利目标与老百姓的效用目标之间的关系。国有企业尤其是垄断行业的央企,政府给予了它一定的垄断权利,因此不能单纯以营利为目标,还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让人民群众真正感觉到国有企业是为民谋利的。尤其是在水、电、煤、油、天然气、通讯等与普通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产业,央企的首要任务应当是保证产品的基本供应,维持社会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转,次要目标才是营利。目前,人们不满意的主要是有的行业定价过高。例如,人们对手机话费、高速公路收费等存在较大意见,因为这些行业的价格水平比某些发达国家还要高,而企业每年获得的利润也很高。鲜明的对比必然引起一些群众的不满。那么,这些垄断行业是怎么定价的?高价格的理由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央企及政府相关部门应该认真做好调研,有条件降价的应尽快降价,没有条件降价的应及时向社会公众说明。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的民主化、透明化管理。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与其他类型企业的一个很大不同是,它们是“公众”企业,即归人民所有、为人民服务、受公众关注的企业,这决定了人民群众对国有企业的要求会比对其他企业的要求高得多。当前,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健全规范的,大多数企业负责人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化程度、经营管理水平都比较高。即使如此,少数国有企业经营不规范,利益内部化,也很容易导致社会公众的不满。例如,一些企业投资不合理、资金使用不透明、领导职务消费高、员工工资高等曝光后,会引来社会公众的强烈批评;少数国有企业领导贪污腐化被查处后,媒体往往会非常关注,用大量的版面进行报道。一些人甚至将对个别国有企业的批评泛化为对整个国有经济的批评,把个别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上升为对国有制的否定。解决国有企业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关键是要加强民主化、透明化管理。重大决策要民主讨论,不能少数人说了算,更不能“一把手”个人说了算,以减少决策失误和防止决策中出现腐败。有关企业的收入分配、职务消费、管理成本等,应该尽量向社会公布,接受全体社会成员的监督。
总之,搞好国有企业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由于目前国有企业自身还存在定位不准、管理不严等问题,其为民谋利的职能还没有充分发挥,在有些领域甚至还存在着企业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冲突。显然,国有企业还需要进一步协调企业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关系,加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改善管理,以更好地为民谋利。(吴强/红旗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