捅破脓疮:实行休克疗法,还是服用“缓释胶囊”
地方债务因短期资金周转不灵,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的担忧正在消退,但不透明的地方融资体系给中国经济增长带来的长期隐患,还是不能让人放心。
8月初,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的446亿地方政府债券即将招标。然而,7月上旬,此类债券发行时,出现少量数额流标的阴影,似乎还未散去。当时,由于机构反应平淡,总计504亿元的发债数额,最终只招标了493.4亿元。
市场的担忧,源于过去一段时间,中国地方债务数额公布后引发的一系列“恐慌”。6月以来,审计署、人民银行和银监会都对地方政府债务总规模发布统计数据,由于统计口径差异,数据不尽相同,由此引发诸多猜测。
一些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如穆迪认为,中国官方统计数据有低估甚至漏报的可能,差额约有惊人的3.5万亿。
央行和审计署发言人随后公开表示,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外界的某些猜测没有依据。国内投行中金公司还专门发布了《穆迪错在哪里》的报告,指出其对中国地方债务的判断过于悲观。
争论使债市动荡。监管机构传出地方债务不能“借新还旧”的严格信贷政策,使得城投债、企业债遭遇恐慌性下挫,市场成交萎缩。同时,新发地方债的流标现象也随之而来。
违约的可能性有多大
“地方债引发中国经济崩溃的言论,绝对是危言耸听!”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公开场合表示。他认为,根据审计数据,截至中国2010年年底,三类地方政府债务(负有偿还责任的直接债务、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或有债务、偿债困难时可能需政府给予一定救助的债务)合计10.7万亿元,而其中后两类债务(占37.4%)并不会百分之百变为实际债务。即使全部假设为“实打实”债务,10.7万亿元债务余额,约相当于中国去年GDP的26.9%。加上中国公共部门债务和金融债券等,中国总体的公共部门债务率应在50%~55%,并没有达到国家设定的60%的警戒线,总体可控。
而西方国家通常将地方债的债务率上限设定在100%。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国地方债与希腊主权债务等欧债危机有本质区别。
不过,审计署在强调地方债不构成系统性或全局性风险的同时,也认为,一些地区和行业存在债务规模较大、债务负担较重的问题,长期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6月末,云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宣布重组,由于偿债主体变更,引发了市场对相关债券违约的猜测;在更早的4月,有传闻说,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向债权银行发函称“只付息不还本”,虽然地方政府很快出面协调和澄清,但仍然引发了市场对地方债务违约的担忧。
分析人士称,中央政府在2008年开始实施4万亿刺激计划,除了中央的大量财政投入,各地方政府也以各种融资途径来配套中央资金。去年开始,宏观货币政策转向,由适度宽松向稳健转变,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多次上调,对房地产的调控也逐渐加强,这恰恰赶上不少地方融资明年将进入还款高峰期,某些不良项目的确有可能导致地方债违约。由此引起的债券抛售行为,可以看作是市场“正常的波动”。
不过,地方债的直接责任人通常是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融资主要是以地方的电力、煤气、公路、自来水、房产、地产、煤炭、隧道、电信等资产为基础或担保,并非“空手套白狼”,最终违约的可能性并不大。
以山东省为例,2008年省政府性债务为1358.56亿元,2009年为抵御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一如全国各地的情况,该省地方债也大幅增加,至2010年年底增至4752.19亿元。
山东经济学院财税金融研究所所长陈华称,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急剧下降,而相应的政府职能却并未同比例减少。为了提供公共服务和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不得不大举借债。“建设周期长、金额大、回收慢、收益率低、老百姓还离不开的项目,市场上没人愿干,只能政府建。政府没钱,自然就要举债。”
据统计,山东地方债主要来自银行贷款,截至2010年末达到2120.43亿元,举借主体主要是融资平台公司和地方政府。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地方债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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