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3日电(记者雷敏、王希)近段时间,持续上涨的物价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记者调查发现,超市、百货店等零售企业向中小供应商收取“进场费”、扣点等行为,间接推高了商品价格,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
业内人士和专家分析指出,要规范“进场费”,就必须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同时出台财税、金融等扶持政策,改变零售企业以收取供应商费用作为融资和利润主要来源的盈利模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进场费”花样百出推高物价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我国零售企业在经营中可以获取两方面利润:前台利润和后台利润。前台利润指超市等零售企业通过贱买贵卖获取的合理利润,后台利润则指零售企业通过名目繁多、不断翻新的“进场费”、扣点(从销售额中提成)等各种方式从厂家手中赚取的后台毛利,这些都会体现在终端商品上,让消费者来买单。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近期对3000家零售商所作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我国,零售企业总体收费额度(包括“进场费”和扣点)占销售额的比重最高可达26%。其中,零售商与中小型供应商,特别小型代理商的合作中,平均毛利率为30%至35%,加上返点后的个别商品的毛利率能达到40%。也就是说某种产品的进价,超市要加价40%卖给消费者。
2006年商务部出台《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许多不公平交易行为和费用的收取进行了规范。目前很多零售商已开始采用“大扣点”(将“进场费”并入销售额提成)的收费方式,代替名目繁多的费用列目。
此外,零售企业内部采购及门店管理人员中存在的内部管理问题,如向供应商索要合同外支持等,也推高了供应商费用,并对零供关系恶化起到了催化作用。面对这样的情况,中小供应商多选择默认。也有一些供应商探索自建销售渠道。但在当前人力、原材料等成本上升和物价上涨的社会大背景下,零供关系正遭遇空前的压力。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宋则表示,“进场费”一方面不断侵占中小生产商的合理利润;另一方面又大肆盘剥消费者的腰包,危害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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