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眼的并不只有房地产广告,其他的很多消费品广告也体现了这一特征。只不过是豪宅的广告多一点,更引人注目。
厦门大学教授陈培爱认为,“富人独有”“至尊”“顶级”享受等用语频繁地出现在诸多行业商家的广告中,说明有人就喜欢这样的感觉。“炫富”广告折射了现实的贫富差距。
福建省工商局广告监管处表示,该省工商部门已开始集中整治户外广告,在广告宣传中含有不良文化倾向,宣扬享乐主义、封建帝王、崇洋媚外等不符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都是整治重点对象。
五花八门的“炫富”广告与其说是一种经济行为,不如说是不良文化在经济行为中的表现。“倡导享乐、炫富类广告,引导的是一种畸形的消费文化。”陈培爱说。
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教授张鸣警告说,当前社会已经出现了一条贫富差距的鸿沟,“仇富”现象普遍。产生这种恶性嫉妒的原因,不是富贵本身,而是富贵背后的某些不公,而“炫富”广告会使“仇富心理”进一步加剧。
近年来,许多城市对诸如“炫富”广告已开展多次的整治活动,但在街头显著位置仍能看到不少刺眼的“炫富”用语。
一家房地产广告代理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如今是一个炫耀的年代,这与高增长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其文化氛围相符合。对于广告代理公司而言,广告创意最终要由广告主来拍板,既然有人偏爱“炫富”,也只能投其所好。
有专家指出,“炫富”广告难绝迹与监管不到位有着莫大的关系。“一些地方监管部门常常以整治为契机,向违规的广告商家‘吃拿卡要’,仅仅是罚点款就能了结,没有将这些广告‘毒瘤’彻底清理出市场。长此以往,监管的‘选择性失明’助长了‘炫富’广告大行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