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7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7日说,证监会仍延续现行政策规定,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并购重组申请。
近期,部分房地产企业的并购重组获得核准。外界猜测,自2010年8月份起实行的限制房地产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的政策已发生变化。
对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说,这些都是在限制令出台前已经受理的房地产类并购重组申请,去年8月份以来证监会没有受理新的房地产企业重组申请。
据介绍,为核查已受理企业是否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证监会与国土资源部建立了房地产类并购重组监管合作机制,并于2010年9月将已受理的房地产类重组申请全部移交国土资源部核查。
国土资源部核查认为,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需要整改,极少数企业通过了核查。证监会对经国土资源部核查通过的重组申请进行了审核。
这位负责人说,少数公司的核准,并不意味着当前房地产类并购重组政策发生了变化,目前房地产企业并购重组仍处于暂缓状态。
2010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明确要求“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此后,证监会于2010年8月公告,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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