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姜艳)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明确乳制品、酒类、肉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等为重点整治品种,并要求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今年年底前,所有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明确办事机构。
——— 加强乳制品治理。农业部门要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工信部门要整合重组现有乳制品企业,依法淘汰布局不合理、技术落后的产能;质监部门要严格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条件,禁止以承包、转包或租赁乳制品生产企业等方式逃避监管,禁止将乳粉再还原生产乳粉,依法严格限制乳粉分装生产行为。
——— 做好酒类治理。质监部门要严厉查处非法勾兑酒、违规添加添加剂、标识标注违法、以协议监制或授权方式生产加工、没有酿造能力分装灌装窖藏酒等行为;联合工商等部门严厉查处制售假冒法人注册商标酒、假冒侵权、随意标识葡萄酒窖藏和等级等行为;商务部门要强化酒类商品流通监管,全面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白酒和葡萄酒类销售单位。
——— 强化肉及肉制品治理。
——— 积极开展“地沟油”及食用油治理。
——— 完善保健食品治理。
——— 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治理。质监部门要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和标签标识管理,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食品添加剂和虚假标识标注的行为;工商部门要严格食品添加剂流通销售的管理,打击违法经营食品添加剂行为;食药监部门要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相关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
屠宰环节增加企业自检和部门抽检
农业、质监、工商等部门发现“瘦肉精”阳性的,必须严格查处
本报讯(记者姜艳)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违法制售、使用“瘦肉精”行为,农业、质监、工商等部门发现“瘦肉精”阳性的,必须严格查处,并一律通报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当地政府,依法给予法定范围的最高限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
通知要求,要严把动物出栏关,养殖环节实行出栏前批批检验和承诺制度。要严把动物屠宰关,屠宰环节增加企业自检和部门抽检。要严把市场销售关,肉品流通、加工、餐饮环节严格索证索票制度。
责任编辑:cprp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