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5日电(记者王宇、王培伟)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15日与国家开发银行等17家投资人在京签署信用评级投资人服务协议。此举标志着信用评级市场中投资人付费模式开始在我国付诸实践。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金琦在签署仪式上指出,首批服务协议的签署,意味着中国信用评级市场向以中债资信为试点的投资人付费模式迈出实质一步,对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和债券市场的稳健发展有重要意义。
去年9月份成立的中债资信是国内首家采用投资人付费运营模式的新型信用评级公司,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代表全体会员出资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采用“为投资人服务、由投资人付费”的营运模式,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投资人提供债券再评级、双评级等服务,并且定位为债券市场的基础设施,不以商业利益为目的。
此次与中债资信签署信用评级服务协议的投资人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17家金融机构。
根据协议内容,以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为主体的市场主要投资人群体,将作为评级业务的委托主体和收费对象,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和相关服务协议约定向投资人提供评级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
据介绍,在国际评级行业发展初期,市场普遍采用投资人付费模式,但由于评级机构收入难以得到保证、原有投资人付费模式可操作性较差等原因,目前全球市场上的评级公司普遍采用发行人付费的模式。但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爆发,国际评级机构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信用危机,发行人付费模式备受质疑。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中债资信提出评级市场以投资人付费为运营模式的实施新思路。
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中债资信董事长冯光华指出,新型投资人付费模式的有效实施,可切断评级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利益链条,提升评级行业的公信力,引导评级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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