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增加老百姓的财产性收入,那是非常好的政策主张。只是在国家拥有社会中的主要资产、大多数老百姓没有个人产权的情况下,老百姓的财产性收入从哪里来?把国有资产通过公民权益基金的形式民有化,本质上是为十七大政策打下基础。
所以,从上述几方面,我看不出民有化改革在意识形态上存在什么障碍。
其次,尽管一些国有企业占据垄断资源,利用垄断向社会高收费,也享受了那么多优惠政策和银行贷款,甚至得到纳税人的财政补贴,但这些年来,它们没有给“全民”分红过。从这个道理上,现在也是通过民有化给老百姓回馈过去的付出的时候。
不过,话又说回来,对于我们做教授的人,我的首要责任不是先考虑政府会不会采用,而是通过自己的研究,讲清楚这样做的好处,讲清楚如果不进行民有化改革又会怎样。我提出这样的建议,是因为通过研究分析,认识到这是下一步中国持续增长的关键性改革,最有利于中国人民的福祉。当然,这几十年来,政府决策变得更加开明、对人民负责,比如我过去一直提,与其政府花钱,不如直接给老百姓发钱。现在很多地方政府都有给市民发红包,发消费券的举措,也让人感到今天的中国在进步。
第二个问题,民有化改革在技术层面有没有操作障碍?
操作起来比想象的肯定要复杂,但是,今天的银行、证券与基金管理行业能够有条不紊地服务好几亿银行客户、一个多亿基金账户、几千万证券投资者账户,处理13亿公民权益基金账户,不会有问题。户籍管理、人口统计现在做得很精细,每个成年公民有一个身份证号,都是能找到的。
至于国有资产到底有多少、在哪里?这些细节可以弄清楚。除了中央国企、地方国企外,还有像大学、医院、中央和地方各行政与事业单位的企业、资产等等,除了部分划拨到社会保障基金之外,都应该归入公民权益基金。这些并入的资产价值可以慢慢评估核算,但精确的评估不重要,因为分到老百姓手里的是公民权益基金股份,让他们自己、专业评估机构和投行去评估吧。各级国资委系统在过去数年中,已经做了很多这方面的工作,把属于国家的企业和资产理顺了许多,打下了基础。我们现在要做的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对国资委的转型,把它们过去代表政府管理的全民资产转变为代表全国公民管理的资产,把国资委转变为国民权益基金。
从一开始,我比较理想化地提议一次性建立全国公民一人一份的权益基金。考虑到各地的情况有所不同,也为了有试点推广的空间,这一思路后来有所调整,也就是,可以先从省一级开始实验,甚至从地市级开始,一些地方国有企业可以先由地方国资委操作,把地方国民权益基金股份分给这个地区的公民。至于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比如宝钢,虽然在上海,可是是全国人民的钱办起来的,所以大部分还是要放在全国国民权益基金的篮子里。这样一步步来,先从产权归属没有争议的地方国企开始办起,逐步把全国的国有企业资产都装进不同级别的国民权益基金之中。
唯一的遗憾是,假如我们设定一个时间,以某个时间作为截止,在此之后出生的中国公民就享受不到民有化基金的股份了。对于一些人来说,这会显得不够公平。不过,这总比现在老百姓谁都享受不到国有资产的好处要好,而且他们的父母享受到了这些财产,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会从侧面分享到其中的福利。
第三个问题,假如把国有企业资产通过国民权益基金股份,分给每个公民,会不会像前苏联那样,老百姓不知道股票的价值,转手就低价卖了换酒喝了?这样会助长社会不公正、促成寡头的出现?
关于俄罗斯的情况,许多存在误解。俄罗斯的结局恰恰是私有化不彻底所致。1992至1994年间,俄罗斯最初的私有化是政府给每个公民分发面额1万卢布的私有化券,凭证可购买企业股票或入股投资基金,也可有偿转让或出卖,数以千百万计的俄罗斯人成为了股民。这之后,因为通货膨胀,一些民众为了生计出卖了私有化券,暴富者和经理们乘机廉价收买,私有化证券向他们手中集中。但这部分的比例不是很大,而且也因为当时的俄罗斯人对有价证券还没经验,没有买卖过任何股票,以为这些东西没有什么价值、不值钱,所以,很容易就卖了。
俄罗斯的私有化之所以广受诟病,问题主要出在1992-1994年私有化过程中,许多重点国企40%左右的股权继续由政府拥有。于是,改革之后,这些企业本质上继续是国有控股企业,亏损仍然严重。到1996年时,这些企业财务危机又出现。
责任编辑:cpr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