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巍)近日,市工商局根据近年来春节期间受理食品类投诉的情况,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购买食品,不要一味注重表面的光鲜亮丽,应多方考量,确保消费安全。
“注意查验食品标签”
购买带包装的食品时,应注意查看标签。真空包装的食品,还要注意包装袋内是否出现漏气、胀袋现象;干货、调味品是否有霉变、生虫。
提醒:根据《食品安全法》,进口食品必须要有中文标识。因此,在购买进口食品时要注意查验,对没有中文标识的进口食品,千万不要选购。
“散装食品不能裸卖”
有些食品经营者在销售散装食品时,常常将食品裸露摆放。这种销售方式严重不符合散装食品销售的卫生要求,很容易使食品受到污染。
提醒:应尽量选择容器有卫生隔离防护措施的散装食品。而且,商家应在食品销售区域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设置明显的食品标签,其标注应当齐全、规范,特别是要有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外观亮丽不一定好”
执法人员发现,有些不法经营者为了满足消费者追求食品光鲜亮丽的心理,在水发产品、水果等食品中非法添加诸如苏丹红、吊白块、孔雀石绿、甲醛等化学物质,诱导消费者。
提醒:在购买食品时,不应盲目追求商品或原料的表面光鲜。同时,在购买熟食制品时应注意适量,以一两天能吃完为好。
“经营者资质很重要”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春节期间,市工商局将派出专人全天24小时值守,消费者一旦发现购买的食品有问题,可随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和咨询。
提醒:在选择购买食品的地点时,最好选在管理规范、环境卫生条件良好、证照齐全的商场、超市或其他卖场。这些场所一般都有严格的商品准入制,且购物发票、小票等凭证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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