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巍 通讯员 王辉 李开荣)近期,市工商局交通分局进一步加大节前市场巡查力度,对两起运销假冒名优白酒案件进行了查处。
该分局在市场巡查中发现,东风路上一烟酒超市经销的一批茅台、五粮液和剑南春无进货票据,且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的进货渠道。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取证,并将样品取证送注册商标所有人茅台、五粮液、剑南春三个酒厂进行鉴定,最终确认所送样品全部为假冒商品。该分局立即对此立案调查,并对该超市摆放的茅台8瓶,五粮液16 瓶和剑南春4瓶予以查扣。
随后,执法人员又在汇通路托运市场巡查时发现,裕华区一酒类经销部从四川发运的白酒外包装上存在虚假标注和夸大宣传的问题。执法人员跟踪至位于卓达小区别墅内的公司办公处,当场查获标称为“九年窖藏”,“内部特供”字样的蜀大牌白酒400余件。同时还查获该经销部从昌黎购进的标注为“法国卡斯特集团兄弟国际葡萄酒有限公司”出品的五个品种的干红葡萄酒10箱共计57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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