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记者 赵晓辉 陶俊洁)中国证监会25日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征求意见稿),拟允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但对其交易类型、交易行为等进行一定限制,同时建立完善的监控制度,切实防范风险。
据介绍,考虑到股指期货是我国近年来上市的首个金融期货产品,推出初期市场规模较小,国内投资者普遍缺乏交易经验,为了保证股指期货市场平稳运行,证监会在设计QFII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制度时遵循了“逐步开放、有限参与、风险可控”的原则。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说,QFII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以满足其资产风险管理需求为目的,不鼓励进行套利和投机交易。因此,QFII参与股指期货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不得利用股指期货在境外发行衍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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