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要提升辨别能力
“艾滋女”事件,是近年来另一起“网络水军”制造的典型案例。
2009年10月12日,一名自称“闫德利”的写手在博客上发文,自述15岁时被继父强奸,后到北京上班,经人介绍去歌厅“坐台”。
13日,此人在博客中发布一份共有279个电话号码的“性接触者通讯录”,并称自己于2009年9月初被检查出感染艾滋病。该文称,被曝光的电话号码大都分布在北京、保定、石家庄,还有广东等南方省份的“接触者”与艾滋女事件当事人闫德利的照片。随之一起公布的还有400余张照片,其中不乏“艳照”。
此事经网络舆论的传播、放大,尤其是少数人和网站的故意发帖炒作,一时间引发舆论关注热潮。后经证实完全是子虚乌有。
在文化学者吴祚来看来,“网络水军”是有组织的、以赢利为目的、松散的网络造势团体,当事人出于某种商业或名誉目的,出资给网络公关公司,雇用闲散的网民,通过海量的转帖、跟帖、点击,形成虚假的网络民意,这就是典型的“网络水军”行为。
“而在另一些事件中,我们目前看不出有商业运作的背景支持,更多是网络民意造成的。”吴祚来说,“网络的虚拟性、网络与现实隔着一层保护层,使我们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与安全性,既可以感受到网络民意的强大,而强大的网络民意又不至于冲击到现实生活”。
吴祚来认为,新闻是一个过程,网民在体验与认知一个个新闻事件中,认识网络新闻的特殊性与过程性,从而提升自我的理性与辨别能力,公民社会在这一过程中得以成长与成熟。网络启蒙,是一个自我启蒙的过程。每一个网民都是参与者、体验者,网络管理者与政府部门应该主动通过互动与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取信于民,获得公众的认同。
须珍惜自身公信力
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是,在不少“网络水军”的案例中,有关部门即使站出来“辟谣”,但其声音往往在第一时间被网上舆论的“狂潮”淹没。如何看待这种现象?政府如何在此类事件中更好地说明真相,引导舆论?
对此,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金兼斌认为,建立和维护政府公信力和廉洁公正的声誉,需要长期努力,而削弱和破坏公信力和声誉则容易得多。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十分珍惜和重视其自身的公信力。这是其执法或者执政有效性的基础。
金兼斌认为,一些案例都表明,当公信力失去信任时,“官方说法”或者“官方消息”的传播效果也就丧失了。这就给各种肆意歪曲事实的说法甚至各种恶意猜想以大行其道的可乘之机。
当普通民众情绪中对“官方说法”有先天质疑时,加上对当今社会种种不公正现象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感受,其对事件的解读往往容易有先入为主的判断,这就给“网络水军”、“网络推手”乘虚而入的时机。
在金兼斌看来,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即公众对事件真相不完全清楚时,容易对事件的起因作出“恶意的想象”,完全不利于执法或者公权机关;即使整体而言,执法机关或公权部门的执法或者执政是公平公正的。
“因此,公权部门必须对自己的权力所负载的责任和道义有高度的敬畏。这种敬畏应体现在日常的执政为民的实践中,而不是只体现在曝光后的突发事件的处理中”,金兼斌说。(记者 李 鹤 李 强 人民网记者 胡江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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