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近日向海关总署发送了一份咨询函,认为中国加入WTO后的重要承诺之一就是对各类计算机实施零关税,海关向iPad征收1000元进口税与WTO规则不一致,20%的税率过高,iPad完税价格被高估。海关总署负责人则表示将于近期答疑解惑。
事情源自海关总署今年颁布的54号公告明确规定:自8月1日起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一部iPad要征1000块的税,我买来只有4000多。”这让喜欢到国外“扫货”的人们一时乱了阵脚。该规定随即引起质疑声。一些经常出国和留学人员甚至发出了裸奔回国的自嘲声音。
从海关总署方面来说,进境居民旅客只能携带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个人自用物品,并不是新规定。早在2007年入境个人物品征税调整后,携带物品价值5000元人民币就是起征点。海关只是严格执行旧规罢了,没有什么过错。
从商务部来说,如果媒体报道向海关总署发函属实的话,那么,商务部也没有过错。根据中国加入WTO承诺:2002年对移动通信基站,移动通信交换机,大、中、小型计算机等122个关税税目的主要信息技术产品实行零关税,2005年所有信息技术产品将全部实行零关税。按照这个承诺,移动通信设备(包括iPad手机)、各类计算机等早在2005年就应该实行零关税,现在仍然征收或者按照5000元人民币起征点征税,商务部发函指出“其违背中国对WTO的承诺”是准确的。对计算机包括笔记本电脑征收关税是众所周知。就是从香港回来,携带新购买的笔记本电脑被海关征税也是正常的。害的笔者去香港总得将携带的笔记本报关登记,避免回来被当做新购买的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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