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程序复杂、审判过程长、判罚相对较轻是重要原因。例如在“真假开心网”一案中,虽然“李逵”赢得了官司,但仅40万元的赔款与近两年的侵权所带来的损失显然并不对等。这也促成了从业者对于应对手段孰先孰后的选择。
然而,方法总比困难多。接下去,互联网企业该如何跳出江湖,脱离草莽?中国互联网从业者需要一次集体反思。
要想持续健康地发展,成为“受人尊敬”的企业,所依靠的不是“口水加拳头”的江湖作派,而要靠从业者的自律和对商业伦理及互联网精神的遵守,更要靠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规范和约束。中国互联网,江湖时代当休矣。
这样的反思深刻吗?不,还需要更进一步。
在中国的各产业中,应该说互联网企业是有理由骄傲的,在中国市场的争夺中,外国企业大都折戟沉沙,而本土互联网企业则成功地占据了大部分市场。
不过,值得怀疑的是,中国互联网企业目前的发展方式,是否足以服务于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
先不论底层技术的自主化进程的缓慢和尴尬,仅从企业盈利来看,目前主要还是依赖于用户的增长——人海战术,基于业务创新和模式创新的并不多见。
但人海战术最终难免遭遇天花板,中国的互联网企业是否应该未雨绸缪、创新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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