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8日电(记者舒静、金小茜)房产税、车船税,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两个税种成为关注焦点。值得玩味的是,一边是税收推动者们苦口婆心的引导和煞费苦心的设计,一边却是专家和公众不“买账”的态度和不绝于耳的质疑声。
开征房产税和车船税似乎是大势所趋,是财税制度进一步改革深化的必然结果;从征税的初衷看,房产税承载着减少楼市投机、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的使命;车船税则肩负节能减排、调节贫富的任务,出发点不可谓不积极,那么,公众质疑和“慎调”的声音到底源于何处?
从目前的反对声音来看,人们的担心其实有三点:一是设计者说不清楚征税目的;二是征税不够科学精确,本应“对多数减税,对少数增税”的政策却会加重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三是财政支出结构能否优化,也就是交给政府的税究竟能不能花在刀刃上。
因此,要让公众觉得征税不是“割肉”而是“治病”,仅从口头上承诺还远远不够,要从“为什么”“怎么征”和“怎么用”入手,打消人们的疑虑。
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就是征税目的。像车船税,如果说是为节能减排,不少小排量汽车废气排量比大排量车多,交的税却少,是什么道理?去年1.6升排量的车还属于“节能汽车”,现在却要增税,又是什么道理?如果说是调节贫富,为什么目前方案影响最大的又是以工薪阶层为主的1.6L至2.5L排量的车主?
房产税同样如此,推进房产税改革究竟是为抑制投机还是调控房价,又或是为了完善税制?如果把征税作为解决问题的“万金油”,恐怕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引发更多问题。
接下来是“怎么征”,其中最关键的是“精准度”和“覆盖面”。无论是车船税还是房产税,目前在针对特定人群增税的同时,也要对多数人减税,不能本末倒置,把多数人的减负变成增负。如房产税的开征,可以按不同税率、分步骤地进行,先针对少数投机群体征收专门税种,而不应扩大“打击面”,将普通民众“一网打尽”。另外,在开征房产税的同时更应清理现有税费,不要让地方政府再与民争利。
除此之外,公众还对税收的用途和流向存有疑虑。按照中国社科院今年9月发布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0-2011)》,2009年全口径财政收入为10.8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2.2%。那么这么大一笔收入是如何使用的?转移支付能靠得住吗?这些都是公众心中的疑问。
有数据显示,教育、社会保障、医疗等社会性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较小,而行政管理支出的比重却相对较高。在公共财政使用不透明、监督不到位的前提下,纳税人的钱被转移给了谁,公众不得而知。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优化支出结构,真正让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才能让人们心甘情愿地承担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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