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生常谈的央企红利问题总算有了眉目。国务院决定,从明年起,将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的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同时,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有报道称,央企上缴红利比例或将上调5%到30%不等,这一比例仍有待官方最终确认。
提高央企上缴红利比例一事已是众望所归。国资委提供的数据表明,2007年至2009年,央企一共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累计1371亿元,而公开资料 显 示 ,这 三 年 央 企 利 润 高 达24772.6亿元,如此推算,央企3年来上缴红利比例不足6%,难以服众。
央企红利上缴比例提高固然可喜,不过,相比把央企红利蛋糕做大这一问题,大多数老百姓更关心的问题恐怕还在于,我们应该如何进一步用好那些上缴了的央企红利,毕竟这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2007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规定,上缴红利的用途主要有三个: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其他支出(即用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的央企红利主要用于资本性和费用性支出。
据财政部今年5月份公布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显示,2007年至2009年,一共收取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1572 .2亿元,而资本经营支出则高达1553 .3亿元,也就是说,三年间,可能仅有区区18亿元左右是用于社保等项目。
其中,1553.3亿元的资本经营支出主要用于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央企业灾后恢复生产重建、中央企业重大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境外矿产资源权益投资以及改革重组补助支出等。如此一来,绝大部分上缴的央企红利还是又分给央企去内部消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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