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农民一旦有了自己的公司,走上市场化道路,使农民与市场对接,农民1亩地的收入就会变成3亩地甚至10亩地的收入。在有些国家,多把农产品的加工、销售和运输权益留给农民,如有非农企业进农村加工、销售、运输农产品,那么这个企业是要给农民干股的。
我们的龙头企业进农村,虽然为农产品销售找到了市场,但是这些龙头企业大多没有与农民建立起利益联结机制,不能做到发展的互动。几年前,笔者在山东、吉林等地调查时发现,很多龙头企业在进农村后,很快发展了起来,但农民的收入还十分有限。如山东一个草莓泠冻加工厂,收农民的草莓6角钱,冷冻卖出时为10元钱,近15倍的增值被公司拿去了,而农民并未能从中受益。又如,吉林的一个肉鸡屠宰场,生意做的很大,经营十分红火,但农民为其养一只鸡才收入一元钱。据了解,当时一般鸡场养一只鸡的人工费绝不少于2元钱。可见龙头企业自称的“公司+农户”,对农民后期利益是严重忽视的,如此情况下,农民致富的希望也是十分渺茫的。
慎重对待外资企业进入农村
土地流转,从总体看是十分必要的。随着农民工大量走进城市,土地向少数人手里集中是必然趋势,但怎么集中,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毕竟还有8亿人口在农村,再过20年,中国农村人口也不会少于5亿人,必须要确保这部分人生活好、逐步跟上现代化的进展。
据笔者了解,现在农村的土地流转:一是少数流给了土生土长的已经致富了的农民企业家或本村的村干部;二是流转给了城里来的龙头企业;三是流转给了外资企业。而企业把土地收走后,一般给农民的回报是有限的。
引入外资发展农业,有利于吸收外国的先进管理经验。但是,在我国农业技术与外国差距较大情况下,外资的大量进入,必定会控制我国农业局面,操控我国农产品市场。例如由美国控股的新加坡丰益国际集团,该集团全球共有90家公司,其中71家设在中国,涉及榨油、浓缩蛋白、粮油加工。还在黑龙江、河北、吉林设立了4家水稻加工厂,在四川、河南设立4家面粉加工厂。国际粮商嘉吉公司在华控股13家饲料厂、4家化肥厂、2家玉米加工厂,在华企业已达27家。此外,国外公司邦吉、路易达孚、摩根等也都在准备进入中国农产品加工市场。益海嘉里公司已经介入粮食收购,其60多家粮油加工厂已经占据了我国食用油市场的50%。
为了防止土地流转和未来食品安全的风险,我们需高度警惕外国公司大举进军中国农村,并且需要早日采取措施。对国内农业公司上市集资要有限制政策,以防“大鱼吃小鱼”,被外国公司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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