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结果对于黄光裕来说,显然保住了最重要的一项,取消了董事会增发的授权,用黄光裕方面的话来说,黄光裕可以暂时在狱中放心地睡觉了。也正是因为黄光裕的入狱,这个理论上要失去14年自由的创始股东,即便他过去骁勇善战打下了国美的江山,但之后的不确定因素让股东们选择了将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仍交在陈晓手中。
这是一个相互制衡的结果。在所有股东心里,应该会担心陈晓作为职业经理人可能会用短期利益取代长远布局,同样也会质疑被指责有帝王作风、行事霸道,且以资金占用、套现等方式牺牲上市公司利益,至今深陷囹圄的黄光裕如何实现公司管控、带领公司的发展。这至少说明,中国市场的小股东们正在逐渐走向成熟。
这更是一个中国商业史上的进步。
事实上,按照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一般原则,董事会作为公司权力的最高行使者,对公司的经营全面负责。因此,一般而言,股东不应该越过董事会来直接管理公司,如果股东直接越过董事会操纵公司的管理经营,常常会被宣布为非法。
从本质上看,发生在国美的大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战争,其实质是公众公司的控制权之争,是家族经营方式与现代公司制度之间的碰撞,这也意味着民营经济成为公众公司后必须调整原有的产权观念,适应现代金融体系的资本运作方式。
然而,在大成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主任、大成纽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华春看来,这场具有戏剧性和偶然性的战争不应该太过意外。他认为,双方都是在利用公司法律的不同层面和不同角度正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这是一场正常的公司治理结构中控制权争夺战,在成熟资本市场经常发生。
不过,这对于中国现代公司制度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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