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具体操作上,未来在中小型公司新股发行中,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每笔网下配售的配售量,以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承销商将根据每笔配售量确定可获配机构的数量,再对发行价格以上的入围报价进行配售,如果入围机构较多应进行随机摇号,根据摇号结果进行配售。
根据深交所披露的公开数据统计,在今年8月中旬至今的两个月中,深证中小板新股网下配售的平均配售比例仅为2.2%。在未来网下配售采取摇号制度后,区区十几万股的获配数量将不复存在,一方面机构投资者获得新股的数量有可能大大增多;但另一方面在获得更多数量新股的同时,机构也要为自己的投资充分负责。
亮点二:扩大询价范围将改变定价格局
在采取措施提高询价机构责任感的同时,扩大询价机构范围并增强发行透明度成为新阶段改革的又一亮点,其中询价机构在未来的多样化将改变目前单一类型机构主导新股定价的格局。
根据新股发行的相关办法,目前的新股发行价格主要取决于两方面因素:其一是作为“买方”的询价机构配售对象报价的具体价格分布和总申购量的多少;其二则是作为“卖方”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此基础上的自主定价。
由于A股市场中追逐新股的资金大大超过了新股的发行,未来新股定价能否更加趋于理性、合理,势必将取决于作为新股需求一方的机构投资者,有业内专家认为,要想增强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需增加买方数量并加强它们的质量,防止询价机构的同质化倾向。
对此,证监会此次提出的新措施包括: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充实网下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可以自主推荐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的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这或将在未来逐渐改变新股定价中单一类型机构经常占据半壁江山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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