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就似乎形成一个悖论。破解这个悖论的关键,就在于怎样理解企业。一种观念是把企业当成某人的私产,另一种观念是将企业理解成一种事业。如果企业是老板的私产,那么就是有我没你,按照这种逻辑,职业经理的不甘久居人下是必然的。如果把企业当成一种大家的事业则不然,一个事业的成果可以分享,可以使大家前仆后继,做大做强,可以容得下好多人的前途和钱途。在一个大企业做职业经理,收入水平也许还要高于小企业老板;而更关键的是职业经理在大企业所得到的个人价值实现,包括社会地位和成就感,则是小企业做老板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的。说得形象点,小企业老板也许有很多钱,但他遇到大企业的职业经理,甚至都不好意思和人家大招呼。
要做到这一点,两个东西是关键:第一,职业经理必须参与分享公司利润,包括股权激励或者其他形式。第二,职业经理的独立人格和独立经营权必须受到尊重。
如何使拥有独立经营权的职业经理不致被滥用,当然有很多具体的制衡方法,比如人才的选聘、晋升制度、监察等等。但是从总体上来说,在足够的利润分享和充分授权前提下,对职业经理队伍的整体忠诚度不必怀疑。不忠诚的职业经理行为仍然会发生,但是如果说所有职业经理都不忠诚,都不值得信任,也就是说存在系统性的职业经理危机,那一定是职业经理制度系统本身就存在重大缺陷,而不是职业经理本身都是不值得信任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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