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先生则在微博(http://t.sina.com.cn)上回应笔者:国美之战最后得到的理性结果,离不开香港的公司治理环境和法制环境,“如果国美不是在香港上市,如果双方有一方不认可公司法的框架而自行其是,如果媒体没有大规模的公开报道,如果监管不独立,那么,这将是另外的案例。有趣的是,精彩的故事还在继续,金钱在公司的框架下永不眠”。
反观国内资本市场,我们同样能够看到上市公司之间股东的争斗,比如笔者亲历的2004年宏智科技(现华丽家族600825.SH)的两大股东之争,最后演变为全武行,双方通过抢夺公章、盗窃财务资料等手段进行你死我活的斗争,结果是这家行业内较为优秀的公司一落千丈,差点沦落到退市的地步。
两种情况反映出来的,是香港与内地在公司治理以及法制环境上的巨大差异。正如巴曙松所言,只有大家都遵守既有的公司法框架,各自争取利益,才能形成这样一个理性的局面,否则对于各方来说,都是巨大的悲剧。
还有人担心,国美之战后并不是皆大欢喜的局面,而是管理层和大股东之间从此争斗不休。但是我们更倾向于相信:通过这样一次公开的、遵守规则的较量,大股东和管理层都会意识到,合则两利,分则两败的道理,在利益的纽带之下,双方完全可能重新坐到一起,把酒言欢。
这就是这场商战教会我们的道理:只有最愚蠢的资本,才会选择最极端的方式来完成自己的利益诉求,得到一个玉石俱焚的结果。更多的时候,背叛和争斗的确充斥着过程,但懂得妥协才是关键。而双方能妥协,离不开严格的法制环境,公平的较量手段,如果不守规则的那一方可通过逾越雷池获得最大利益,又不会受到严厉惩罚,那无疑会驱使双方都采取极端手段来夺取最大的利益。
还有人提到,国美之战是“代理人”问题。其实,无论在何地,在什么公司,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关键是法制迫使大家遵守同样的游戏规则,于是股东和代理人的博弈也会选择理性的方式。
所谓的商业文明和商业道德,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恰恰是从一个又一个国美这样的案例中来的,通过这样的不断较量,积累经验,从而培育出理性的商业文明。所以,国美之战,对于大陆的商业资本来说,启发意义尤其重大。
进一步而言,公司治理也是社会治理水平的缩影,如果有一天,A股上市公司治理也能够像国美那样,遵照法度,理性行事,不逞意气之勇,不以置对方于死地为快,那么我们的社会治理水平也将有望达到香港那样的水准。如果真能如此,那真是商业文明带给我们的政治文明最大的福音。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 周斌 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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