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率先站出来对司空见惯的房地产问题进行维权,央视主持人赵普被小区居民们视为“带头大哥”。昨天,针对赵普起诉开发商未如期办理房产证一案,原宣武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驳回赵普的诉讼请求。对此,赵普表示要继续上诉。
在庭审中,开发商的代理人辩称,未能如期办理,是因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在2007年5月11日下发的《关于房屋权属登记面积有关问题的通知》所致,而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调整,又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而非其主观原因造成为据,不同意赵普的诉讼请求。对此,赵普的代理人并不认可。
法院支持了开发商的辩解意见,认定政府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如期办理产权证。法院认为,开发商已经在合理期限内办理完成了楼栋初始登记,为赵普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并未给赵普对房屋的实际居住和正常使用造成影响。故赵普要求被告支付延期初始登记、转移登记违约金,不予支持。昨天,原宣武法院判决驳回赵普的全部诉讼请求。
昨晚,记者联系到赵普,赵普已知判决结果,“这在意料之中。”赵普表示,另一位小区业主在他之前败诉,虽然已预见了结果,但是法律程序一定要走完。“我不认可开发商所说的政府不可抗力的辩解意见。”赵普表示还将继续上诉,“这是一个过程,急不得。”
■案情回放
房产证逾期212天
2006年9月1日,赵普与朱雀门小区的开发商北京中集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约定如未按期获得房屋产权证,开发商应当按日计算向赵普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赵普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去年7月22日,他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逾期累计212天。赵普多次催要,并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但开发商一直未支付违约金,遂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支付延迟履行的违约金共计15.3万余元。(晨报首席记者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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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三年未办
影星刘烨起诉开发商
因买房3年后仍未拿到房产证,演员刘烨将北京市华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朝阳法院,要求办理产权证并支付违约金206441.8元。目前,朝阳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刘烨在起诉书中诉称,2006年8月,他与华佳房地产公司签订两份《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位于朝阳区慧忠北里亚奥国际广场的两套商品房。合同签订后,刘烨依约履行了交纳房款、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委托代办房产等。2007年1月25日,华佳房地产公司房屋进行交付,然而至今仍未办理房屋的产权证。
刘烨认为,根据签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被告有义务为其办理出示登记和转移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应就延期办证的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故诉至法院,要求办理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并支付违约金。(首席记者 王彬)(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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