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琨 实习生 刘晓颖) 日前,河北省就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出台相关意见明确要求,到“十二五”末,全省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力争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0张以上,3%的老年人实现机构养老,97%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服务实现居家养老。
我省要求,各地要建立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在城市街道、社区和农村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
以社区为依托,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等信息沟通求助渠道,为居家老人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体娱乐和精神慰藉等社会化服务。新建住宅小区要按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在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普遍展开的同时,依托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三院合一”型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或中心敬老院等设施资源,积极向农村社区推进。
到“十二五”末,社会养老机构床位数所占比重达到50%以上。推进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十二五”期间,省和各市、县(市、区)采取新建、改扩建、购置等方式,整合现有医院、学校、培训中心等闲置资源,至少建成一所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在重点向“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及重度残疾老人等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养老和护理服务的同时,可适当兼顾其他有养老服务需求的社会老人。
建立并逐步完善高龄老人津贴制度,重点对80岁以上的生活困难老人发放高龄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标准、扩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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