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县(市)开展农村儿童重大疾病救助试点,6种重大疾病可报销90%以上
本报讯 (记者 王丽强)记者昨天从省卫生厅获悉,辛集市和元氏县被确定为全省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试点地区患有6种重大疾病0-14周岁儿童,可在救治定点医院享受补偿待遇。农村困难家庭患儿报销比例可达到90%以上。
经省卫生厅研究决定:在试点初期,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为辛集市和元氏县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救治定点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为元氏县儿童先心病(4个病种)救治定点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为辛集市儿童先心病(4个病种)救治定点医院。
我省对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6个病种实行定额付费。对0-14周岁患上述疾病的参合儿童,在省卫生厅确定的救治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补偿待遇。新农合对试点病种的补偿比例按定额付费标准的70%补偿,医疗救助对农村低保家庭和五保对象中符合条件的患儿再行补偿,补偿比例为定额付费标准的20%,超过定额付费标准的医疗费用由救治定点医院承担。救治定点医院对出院患儿实行即时结报,参合患儿只交纳个人自付费用,符合民政医疗救助条件的交纳定额付费标准的10%,不属于民政医疗救助对象的交纳定额付费标准的30%。新农合补偿费用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而后由患儿所在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和民政部门与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定期结算,新农合经办机构每月、民政部门每季结算一次。
凡0-14周岁(含14周岁)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的参合患儿,由其家长(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证和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确诊证明,向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县民政局提出治疗申请,填写《农村参合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治疗申请审批表》,经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和民政局批准后,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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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病患儿救助定额付费标准
一、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1. 标危组全程诊疗费8万元。第一阶段(化疗前检查、诱导缓解治疗)2.5万元;第二阶段(巩固治疗、HDMTX髓外白血病防治)2万元;第三阶段(再诱导治疗、维持治疗及维持加强治疗)3.5万元。
2、中危组全程诊疗费15万元。第一阶段(化疗前检查、诱导缓解治疗)4.5万元;第二阶段(巩固治疗、HDMTX髓外白血病防治)3.5万元;第三阶段(再诱导治疗、维持治疗及维持加强治疗)7万元。
二、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全程诊疗费8万元。第一阶段(化疗前检查、诱导缓解治疗)3万元;第二阶段(巩固治疗、中枢神经白血病防治)2万元;第三阶段(缓解后维持治疗)3万元。
三、儿童房间隔缺损:2.5万元。
四、儿童室间隔缺损:3岁以上2.5万元,1-3岁4万元,1岁以下5万元。
五、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1.5万元,新生儿、3个月以下小婴儿需急诊或限期手术的3万元。
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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